關於陳華榮等24人申請按其應繼分自土地法第73條之1第4項設立之專戶提撥價金一案,經審查無誤,依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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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2月19日

發文字號:113台金中價竹字第232號

附件:

 

主旨:關於陳華榮等24人申請按其應繼分自土地法第73條之1第4項設立之專戶提撥價金一案,經審查無誤,依法公告。

依據:依據土地法第73條之1第4項、第5項、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築改良物標售作業要點第19點規定及「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112年度委託辦理標售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暨繼承人或原權利人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申請發給價金勞務採購案」後續擴充契約書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告不動產之標示、面積、權利範圍:

(一) 新竹縣竹東鎮員崠段432地號,面積10,892.90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1。

(二) 新竹縣竹東鎮員崠段442地號,面積1,715.96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1。

(三) 新竹縣竹東鎮員崠段504地號,面積4,666.56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1。

(四) 新竹縣橫山鄉田洋段241地號,面積2,264.29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2。

(五) 新竹縣橫山鄉田洋段247地號,面積1,272.77平方公尺,權利範圍:3/6。

(六) 新竹縣橫山鄉田洋段252地號,面積1,276.95平方公尺,權利範圍:3/6。

(七) 新竹縣橫山鄉田洋段349地號,面積1,013.95平方公尺,權利範圍:3/6。

(八) 新竹縣橫山鄉田洋段337地號,面積467.22平方公尺,權利範圍:3/6。

(九) 新竹縣橫山鄉田洋段339地號,面積682.59平方公尺,權利範圍:3/6。

(十) 新竹縣橫山鄉田洋段341地號,面積39.97平方公尺,權利範圍:3/6。

(十一) 新竹縣橫山鄉田洋段367地號,面積90.12平方公尺,權利範圍:2/36。

(十二) 新竹縣橫山鄉田洋段368地號,面積207.13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3。

(十三) 新竹縣橫山鄉田洋段424地號,面積1,090.10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2。

(十四) 新竹縣橫山鄉田洋段489地號,面積1,439.90平方公尺,權利範圍:3/6。

(十五) 新竹縣橫山鄉田洋段243地號,面積702.13平方公尺,權利範圍:2/24。

(十六) 新竹縣橫山鄉田洋段244地號,面積869.37平方公尺,權利範圍:2/36。

(十七) 新竹縣橫山鄉田洋段970地號,面積2,504.31平方公尺,權利範圍:3/6。

二、被繼承人:陳進乾。

三、繼承人姓名(應繼分):陳華田(2/63)、陳華榮(2/63)、陳月嬌(2/63)、陳素慧(2/63)、廖國瓊(2/315)、廖原顯(2/315)、廖原億(2/315)、廖麗君(2/315)、林澤川(2/252)、林文達(2/252)、林新哲(2/252)、林文彬(2/252)、陳華翰(2/36)、陳華錚(2/36)、陳嘉智(2/36)、陳嘉詠(2/36)、陳華正(2/54)、簡陳素蓉(2/54)、陳蘭香(2/54)、陳素玲(2/54)、陳昭妃(2/54)、陳彥佐(2/162)、陳之宜(2/162)、林素梅(2/162)。

四、公告期間:90天(113年12月19日至114年3月19日止)。

五、第三點不動產繼承人或原權利人之身分及應繼分業經審核完畢,權利關係人如有異議,應在公告期間內,檢附證明文件,以書面向本分公司提出,逾期不受理。

六、公告期滿,如無人異議,即依法發給價金。

4-1.公告90日-(陳華榮等2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