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註冊條款
1. 會員必須具備以下資格:
(1) 具備中華民國籍並領有法定身分證。
(2) 外國自然人符合中華民國規定購(售)屋資格且領有法定居留證或持有合法護照者。
2. 法人會員必須具備以下資格:
(1) 於中華民國經合法設立並登記之中華民國法人,領有合法之統一編號者。
(2) 於中華民國經合法認許並登記之外國法人,領有合法之統一編號。
3. 自然人或法人會員應於註冊本網站會員時詳細填載上述身分資料,經會員完成註冊並開始使用本服務時,即推定其已符合以上之資格。
4. 會員應擔保其所提供的所有資料,均為真實、正確且即時的資料,且不得以第三人之名義或其他假名/暱稱註冊為會員;如會員所提供的資料事後有變更,會員應即時更新其資料。如會員未即時提供資料、未按指定方式提供資料、所提供之資料不正確或與事實不符、或未即時更新資料,本網站得不經事先通知,隨時終止、拒絕或暫停對該會員提供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5. 會員有自行妥善保管其帳號及密碼之義務,不得提供或透漏予第三人知悉、保管或使用;對於使用特定帳號及密碼登入本網站後之所有行為,推定為該帳號持有人(即會員)本身自己之行為。會員如果發現或懷疑其帳號或密碼被第三人冒用或不當使用,會員應立即通知本網站,本網站於接獲會員通知後將立即停止該帳號之一切功能。
6. 本網站得限制同一自然人或法人所得申請註冊之會員帳號數量或不接受重複申請;對於註冊成為會員之申請,本網站得保留是否同意其註冊之權利。
7. 會員需依據本條第四項規定完成基本會員認證後始可開始使用本網站的基本功能(以本網站設定為準),並可再進入本網站會員中心,惟會員需依規定完成身份驗證及填寫完畢基本資料後,方可啟用標示物件及信件通知等功能。
帳號密碼設定
會員資料使用同意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