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賴林金蘭等15人申請按其應繼分自土地法第73條之1第4項設立之專戶提撥價金一案,經審查無誤,依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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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20日

發文字號:115台金中價竹字第203號

附件:

 

主旨:關於賴林金蘭等15人申請按其應繼分自土地法第73條之1第4項設立之專戶提撥價金一案,經審查無誤,依法公告。

依據:依據土地法第73條之1第4項、第5項、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築改良物標售作業要點第19點規定、「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115年度委託辦理標售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不動產暨依土地法第73條之1申請發給價金勞務採購案」契約書及需求說明書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告不動產之標示、面積、權利範圍:

新竹縣竹東鎮員崠段432地號,面積10,892.90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1。

新竹縣竹東鎮員崠段442地號,面積1,715.96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1。

新竹縣竹東鎮員崠段504地號,面積4,666.56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1。

新竹縣竹東鎮員崠段463地號,面積126.1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1。

新竹縣竹東鎮員崠段467地號,面積582.26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1。

新竹縣橫山鄉田洋段241地號,面積2,264.29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2。

新竹縣橫山鄉田洋段247地號,面積1,272.77平方公尺,權利範圍:3/6。

新竹縣橫山鄉田洋段252地號,面積1,276.95平方公尺,權利範圍:3/6。

新竹縣橫山鄉田洋段349地號,面積1,013.95平方公尺,權利範圍:3/6。

新竹縣橫山鄉田洋段337地號,面積467.22平方公尺,權利範圍:3/6。

新竹縣橫山鄉田洋段339地號,面積682.59平方公尺,權利範圍:3/6。

新竹縣橫山鄉田洋段341地號,面積39.97平方公尺,權利範圍:3/6。

新竹縣橫山鄉田洋段367地號,面積90.12平方公尺,權利範圍:2/36。

新竹縣橫山鄉田洋段368地號,面積207.13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3。

新竹縣橫山鄉田洋段424地號,面積1,090.10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2。

新竹縣橫山鄉田洋段489地號,面積1,439.90平方公尺,權利範圍:3/6。

二、被繼承人:陳進乾。

三、繼承人姓名(應繼分):賴名峯 (2/144)、賴林金蘭(2/144)、賴建成(2/72)、賴源龍(2/72)、劉峰松(2/360)、劉濬誌(2/360)、劉朋娟(2/360)、劉采彤(2/360)、劉芷嫺(2/360) 、劉炫廷(2/144)、劉雪玉(2/144)、賴沛純(2/72)、姚振祥(2/216)、姚秉毅(2/216)、姚秉均(2/216)。

四、公告期間:90天(115年8月20日至115年11月18日止)。

五、第三點不動產繼承人或原權利人之身分及應繼分業經審核完畢,權利關係人如有異議,應在公告期間內,檢附證明文件,以書面向本分公司提出,逾期不受理。

六、公告期滿,如無人異議,即依法發給價金

4-1.公告90日-(賴名峯等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