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繼承標售不動產招標公告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南部分公司

公告日期:

115-04-29

開標日期:

115-07-30

受理投標期間:

115-07-16 至 115-07-30 10:00 AM

投標公告: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南區 分署委託 115 年度第 31 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

標號1: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橋頭區興樹段0132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887.84(持分250/196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731,27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陳盡。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2: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前鎮區新生段1499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03(持分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特定商業專用區

標售底價(元):

1,167,33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1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德水。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3: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前鎮區新生段0812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362(持分1/9)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商業區

標售底價(元):

1,787,67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7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朱萬延。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4: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前鎮區新生段0765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1(持分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93,5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朱登萬。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5: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前鎮區新生段0766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47(持分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249,5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2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朱登萬。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6: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前鎮區新生段0767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61(持分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518,5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朱登萬。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7: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前鎮區光華段0507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2(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四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27,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三福。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8: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前鎮區瑞隆段二小段0007-0003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02(持分1547/100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333,35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3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玉明。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9: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前鎮區瑞隆段二小段0007-0004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13(持分1547/100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477,15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4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玉明。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1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三民區鼎金段0771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2.7(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四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41,75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湯春木。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地號距離受監管保護之高雄市疑似考古遺址「覆鼎金遺址」500公尺範圍內。建議於土地開發前聘請考古遺址相關學者專家做實際評估報告,並送高雄市文化局備查。為避免觸及《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06條、第107條之規定,本案土地後續開發期間如發現具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價值之建造物、疑似考古遺址或具古物價值者,請依前開法令第33、57及77條規定,立即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之進行,並通報高雄市政府文化局處理。如發現具自然地景、自然紀念物價值者,亦請依前開法令第88條規定,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並通報高雄市政府農業局處理。

標號11: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三民區鼎金段0774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2.79(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四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46,47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湯春木。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地號距離受監管保護之高雄市疑似考古遺址「覆鼎金遺址」500公尺範圍內。建議於土地開發前聘請考古遺址相關學者專家做實際評估報告,並送高雄市文化局備查。為避免觸及《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06條、第107條之規定,本案土地後續開發期間如發現具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價值之建造物、疑似考古遺址或具古物價值者,請依前開法令第33、57及77條規定,立即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之進行,並通報高雄市政府文化局處理。如發現具自然地景、自然紀念物價值者,亦請依前開法令第88條規定,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並通報高雄市政府農業局處理。

標號12: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三民區鼎金段0794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33.43(持分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四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585,02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湯春木。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地號距離受監管保護之高雄市疑似考古遺址「覆鼎金遺址」500公尺範圍內。建議於土地開發前聘請考古遺址相關學者專家做實際評估報告,並送高雄市文化局備查。為避免觸及《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06條、第107條之規定,本案土地後續開發期間如發現具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價值之建造物、疑似考古遺址或具古物價值者,請依前開法令第33、57及77條規定,立即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之進行,並通報高雄市政府文化局處理。如發現具自然地景、自然紀念物價值者,亦請依前開法令第88條規定,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並通報高雄市政府農業局處理。

標號13: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三民區鼎金段0801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63.09(持分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四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2,854,07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8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湯春木。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地號距離受監管保護之高雄市疑似考古遺址「覆鼎金遺址」500公尺範圍內。建議於土地開發前聘請考古遺址相關學者專家做實際評估報告,並送高雄市文化局備查。為避免觸及《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06條、第107條之規定,本案土地後續開發期間如發現具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價值之建造物、疑似考古遺址或具古物價值者,請依前開法令第33、57及77條規定,立即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之進行,並通報高雄市政府文化局處理。如發現具自然地景、自然紀念物價值者,亦請依前開法令第88條規定,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並通報高雄市政府農業局處理。

標號14: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旗山區南溪洲段0725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39.77(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349,42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沈水木。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15: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岡山區大紅段0426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31(持分2/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車站專用區

標售底價(元):

1,131,84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1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郭土葛。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依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附1記載:應明訂土地容許使用項目、建蔽率、停車空間、退縮規定及有關交通、景觀、防災等事項,並經縣都委會審議通過後納入計畫書規定,並於申請開發建築時,研擬整體開發計畫報經縣政府審查核准。

標號16: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桃源區馬里段0074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4500(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232,5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2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清平。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屬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所有權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應提出原住民身分之證明文件。

標號17: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小港區港和段二小段0351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61(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二種特定商業專用區

標售底價(元):

4,958,8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9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洪玉珠。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18: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美濃區泰安段0054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5.82(持分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3,38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劉秀盛。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19: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杉林區八張犁段0135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328.09(持分1/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85,30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康忠發。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2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杉林區八張犁段0136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756.38(持分1/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196,65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康忠發。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21: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楠梓區後勁段三小段0210-0001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46(持分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標售底價(元):

1,109,6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1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鄭中來。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依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註2記載:如未經需地機關取得,且未曾核准由私人或團體投資興辦者,則為公共設施保留地,屬整體開發範圍。附1記載:應以市地重劃方式開發

標號22: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楠梓區楠都段三小段1247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348(持分1/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五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648,12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6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白開。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23: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橋頭區樹林段0287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118.36(持分1/27)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65,68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利松。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24: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梓官區新興段0583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528.84(持分192/157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83,82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國治。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地號距離受監管保護之高雄市疑似考古遺址「彌陀.新莊遺址」500公尺範圍內。建議於土地開發前聘請考古遺址相關學者專家做實際評估報告,並送高雄市文化局備查。為避免觸及《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06條、第107條之規定,本案土地後續開發期間如發現具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價值之建造物、疑似考古遺址或具古物價值者,請依前開法令第33、57及77條規定,立即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之進行,並通報高雄市政府文化局處理。如發現具自然地景、自然紀念物價值者,亦請依前開法令第88條規定,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並通報高雄市政府農業局處理。

標號25: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旗津區旗港段1033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5(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21,5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仙。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26: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茄萣區正順段0349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84.1(持分3/2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二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98,67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邱驚。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27: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左營區左南段0502-0001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23(持分60/288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標售底價(元):

121,54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曾丁才。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28: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左營區左南段0502-0001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23(持分20/288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標售底價(元):

40,35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曾先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29: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左營區左南段0505-0001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603(持分1800/144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標售底價(元):

2,389,38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3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曾丁才。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依登記謄本記載,地上登記有第三人所有房屋(同段214建號),非屬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標號3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三民區大港段3621地號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三民區大港段9158建號

招標中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三民區大港段362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681(持分19/297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五種住宅區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三民區大港段9158建號

面積(平方公尺): 57.19(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標售底價(元):

1,747,93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7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楊丁菊。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依地政謄本記載,本案標的9158建號門牌:延吉街3巷20之3號,建物依登記面積及底價75,440元(此款已含於標售底價中)辦理移轉登記,得標金額扣除建物底價之金額,均屬土地價格。
8. 依地政謄本記載,本案標的主要用途為住家用,私法人投標應自行確認符合平均地權條例第79條之1規定。

標號31: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鹽埕區府北段五小段0189地號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鹽埕區府北段五小段0598建號

招標中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鹽埕區府北段五小段018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74(持分35/100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四種商業區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鹽埕區府北段五小段0598建號

面積(平方公尺): 28.56(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標售底價(元):

265,63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國書。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8. 依地政謄本記載,本案標的598建號門牌:府北路20號8樓之16;共有部分:同段 675 建號,面積 1592.27 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35/10000。建物依登記面積及底價105,040元(此款已含於標售底價中)辦理移轉登記,得標金額扣除建物底價之金額,均屬土地價格。
9. 依地政謄本記載,本案標的主要用途為集合住宅,私法人投標應自行確認符合平均地權條例第79條之1規定。

標號32: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湖內區正義段1402地號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湖內區正義段0893建號

招標中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湖內區正義段140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541.71(持分233/200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湖內區正義段0893建號

面積(平方公尺): 125.78(持分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標售底價(元):

420,73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郭春明。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依地政謄本記載,本案標的893建號門牌:正義一路40巷1弄22號;共有部分:同段917建號,面積997.27平方公尺,權利範圍466/10000。建物依登記面積及底價145,350元(此款已含於標售底價中)辦理移轉登記,得標金額扣除建物底價之金額,均屬土地價格。
8. 依地政謄本記載,本案標的主要用途為住家用,私法人投標應自行確認符合平均地權條例第79條之1規定。

標號33: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三民區三塊厝段四小段2075地號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三民區三塊厝段四小段0498建號

招標中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三民區三塊厝段四小段207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0(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四種住宅區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三民區三塊厝段四小段0498建號

面積(平方公尺): 57.22(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標售底價(元):

3,771,95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7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楊進治。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8. 依地政謄本記載,本案標的498建號門牌:天津街221巷24號,建物依登記面積及底價38,600元(此款已含於標售底價中)辦理移轉登記,得標金額扣除建物底價之金額,均屬土地價格。
9. 依地政謄本記載,本案標的主要用途為住家用,私法人投標應自行確認符合平均地權條例第79條之1規定。

標號34: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前鎮區籬子內段崗山子小段1638地號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前鎮區籬子內段崗山子小段1703建號

招標中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前鎮區籬子內段崗山子小段163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9(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五種住宅區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前鎮區籬子內段崗山子小段1703建號

面積(平方公尺): 56.7(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標售底價(元):

2,422,2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4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洪石。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依地政謄本記載,本案標的1703建號門牌:崗山南街402巷25號,建物依登記面積及底價23,700元(此款已含於標售底價中)辦理移轉登記,得標金額扣除建物底價之金額,均屬土地價格。
8. 依地政謄本記載,本案標的主要用途為住家用,私法人投標應自行確認符合平均地權條例第79條之1規定。

標號35: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林園區港子埔段0010-0058地號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林園區港子埔段2250建號

招標中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林園區港子埔段0010-005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6(持分1/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林園區港子埔段2250建號

面積(平方公尺): 149.41(持分1/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標售底價(元):

368,44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劉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依地政謄本記載,本案標的2250建號門牌:田厝路102巷1號,建物依登記面積及底價64,440元(此款已含於標售底價中)辦理移轉登記,得標金額扣除建物底價之金額,均屬土地價格。
8. 依地政謄本記載,本案標的主要用途為住家用,私法人投標應自行確認符合平均地權條例第79條之1規定。

備註:如對開標資訊尚有疑問,請電洽:07-335-1278 分機29 台灣金服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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