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繼承標售不動產招標公告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北部總公司

公告日期:

114-09-25

開標日期:

114-12-26

受理投標期間:

114-12-12 至 114-12-26 10:00 AM

投標公告: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北區 分署委託 114 年度第 603 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

標號1: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玉里鎮高寮段0588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4558.69(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850,95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賴櫻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水廣段1426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392.28(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90,28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玉梅。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已提供興建農舍,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吉安鄉仁恥段0769-0001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84.00(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159,2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1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詹煥雲。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吉安鄉仁恥段0993-0001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0.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部分道路用地部分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507,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秀碧。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據花蓮縣都市計畫查詢整合系統土地使用分區查詢為部分道路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吉安鄉仁廉段0089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1.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部分道路用地部分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210,1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呂阿城。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據花蓮縣都市計畫查詢整合系統土地使用分區查詢為部分道路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秀林鄉下崇德段0991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07.27(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44,69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邱明義。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秀林鄉下崇德段1024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360.15(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50,06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邱明義。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秀林鄉下崇德段1059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477.28(1/7)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63,63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貴枝。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秀林鄉加灣段0049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893.22(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54,56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楊阿枝。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0: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秀林鄉道拉斯段0733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450.69(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72,11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梅菊。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1: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卓溪鄉山里段0081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4240.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512,64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胡男安。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2: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卓溪鄉石平段0369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26790.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991,23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邱阿來。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3: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卓溪鄉立山段0208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820.00(5/1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46,41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柯春秋。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4: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卓溪鄉立山段0241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4460.00(5/1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78,05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柯春秋。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5: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卓溪鄉立山段0549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780.00(5/1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47,17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柯春秋。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6: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卓溪鄉立山段0582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2640.00(5/1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69,96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柯春秋。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7: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卓溪鄉立山段0647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690.00(5/1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60,84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柯春秋。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8: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卓溪鄉立山段1138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2610.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標售底價(元):

104,4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程明生。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9: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卓溪鄉崙布山段0052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7252.47(2/1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58,02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司路妹。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0: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卓溪鄉崙布山段0072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2130.1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85,20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伊永從。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1: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卓溪鄉崙布山段0185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730.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09,5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伊永從。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2: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卓溪鄉崙布山段0346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912.62(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標售底價(元):

36,50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溫惠南。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3: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卓溪鄉崙布山段0348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865.59(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標售底價(元):

34,62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溫惠南。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4: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卓溪鄉崙布山段0360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3761.02(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標售底價(元):

150,44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溫惠南。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5: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卓溪鄉崙布山段0434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5334.45(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14,73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溫惠南。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6: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卓溪鄉崙布山段0435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451.22(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66,75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溫惠南。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7: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卓溪鄉崙布山段0448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2180.95(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00,32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溫惠南。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8: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卓溪鄉崙布山段0490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7363.68(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38,72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溫惠南。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9: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卓溪鄉崙布山段0497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671.96(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76,91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溫惠南。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0: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卓溪鄉崙布山段0789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580.59(2/1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4,54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司路妹(身分證統一編號:U200930496、)。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1: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卓溪鄉崙布山段0834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251.07(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1,34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伊永從。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2: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卓溪鄉崙布山段0835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511.86(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43,50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伊永從。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3: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卓溪鄉崙布山段0836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473.46(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40,24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伊永從。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4: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卓溪鄉崙布山段1167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289.69(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75,31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溫惠南。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5: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富里鄉東寧段0374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393.42(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77,03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新發。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6: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富里鄉東寧段0375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920.73(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864,32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新發。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7: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富里鄉東寧段0377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477.6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42,98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新發。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8: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富里鄉東寧段0378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637.1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47,33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新發。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9: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富里鄉富豐段2041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4992.62(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494,26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朱黎洪妹。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0: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瑞穗鄉青山段0683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637.7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50,74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金財。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1: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瑞穗鄉源南段0918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58.5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206,06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溫誠。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1棟(建號20),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2: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萬榮鄉支亞干段0667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440.11(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5,18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梅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3: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萬榮鄉支亞干段0770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89.92(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7,08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蘇泰妹。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4: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萬榮鄉里烈可段0426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587.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標售底價(元):

32,87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江文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5: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萬榮鄉里烈可段0457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134.5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標售底價(元):

63,53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江文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6: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萬榮鄉悅付南段1139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201.88(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66,62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田甘香。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7: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萬榮鄉悅付南段1157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98.5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65,50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田甘香。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8: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萬榮鄉馬遠段0569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810.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45,36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江文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9: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萬榮鄉萬利段1780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962.57(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65,45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詹丁喜。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0: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萬榮鄉萬利段1797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168.78(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9,86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詹丁喜。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1: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豐濱鄉石門段0047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5918.60(1/3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風景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80,55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秋梅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2: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豐濱鄉石門段0048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458.74(1/3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風景區暫未編定

標售底價(元):

19,85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秋梅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3: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豐濱鄉石門段0049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4094.76(1/3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風景區暫未編定

標售底價(元):

55,73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秋梅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4: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豐濱鄉石門段0067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5760.17(1/3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風景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78,40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秋梅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5: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豐濱鄉豐仁段0204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139.8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467,31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阿銀。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6: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玉里鎮永良段0134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863.6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03,99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阿生。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7: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玉里鎮麻汝段0161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865.09(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52,25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潘櫻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8: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玉里鎮酸柑段0495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00.03(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12,03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胡駿雄。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9: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玉里鎮樂合段1889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3850.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暫未編定

標售底價(元):

1,416,8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4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邱阿福。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0: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秀林鄉道拉斯段0196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677.17(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1,218,90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2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美月。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1: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卓溪鄉立山段0341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630.00(5/1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181,44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柯春秋。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一個月內)為憑。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2: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富里鄉後湖段0968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810.94(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973,12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潘秋月。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3: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富里鄉新莊段0263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286.58(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5,21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潘清發。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鄰近花蓮縣「東里普查考古遺址」,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3條、第57條、第77條等規定,於營建工程或其他方式開發行為進行中,發現具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建築群價值之建造物,或疑似考古遺址及具古物價值者,應即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之進行,並報花蓮縣文化局處理。如未依上述規定辦理,恐涉及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06條第1項第4款規定,得處「新臺幣三十萬以上二百萬以下罰鍰」之罰則。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4: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富里鄉新莊段0265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890.72(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78,38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潘清發。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鄰近花蓮縣「東里普查考古遺址」,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3條、第57條、第77條等規定,於營建工程或其他方式開發行為進行中,發現具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建築群價值之建造物,或疑似考古遺址及具古物價值者,應即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之進行,並報花蓮縣文化局處理。如未依上述規定辦理,恐涉及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06條第1項第4款規定,得處「新臺幣三十萬以上二百萬以下罰鍰」之罰則。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5: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萬榮鄉新白陽段0671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2383.53(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22,03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馬良武。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件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一個月內)為憑。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6: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萬榮鄉新白陽段0680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490.1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5,09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馬良武。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件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一個月內)為憑。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7: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萬榮鄉新紅葉段0326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6444.92(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81,53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金財。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8: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壽豐鄉光榮段0091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279.88(1/7)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230,30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稟。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9: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壽豐鄉光榮段0092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25.47(1/7)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20,95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稟。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0: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壽豐鄉明月段1131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29.42(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交通用地

標售底價(元):

23,53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邱應傳。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鄰近花蓮縣「上月眉普查考古遺址」,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3條、第57條、第77條等規定,於營建工程或其他方式開發行為進行中,發現具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建築群價值之建造物,或疑似考古遺址及具古物價值者,應即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之進行,並報花蓮縣文化局處理。如未依上述規定辦理,恐涉及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06條第1項第4款規定,得處「新臺幣三十萬以上二百萬以下罰鍰」之罰則。
8. 依土地謄本標示部所載本案使用分區為山坡地保育區交通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1: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壽豐鄉政明段0672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356.91(1/7)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460,92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稟。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2: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壽豐鄉潭南段0310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83.44(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160,20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谷妹。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1棟(建號13),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3: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壽豐鄉潭南段0335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32.09(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253,61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谷妹。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4: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豐濱鄉丁仔漏段1071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256.22(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風景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5,71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江慶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5: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豐濱鄉豐仁段0476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47.26(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風景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6,70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江慶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6: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豐濱鄉豐仁段0478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240.85(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風景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43,67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江慶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7: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豐濱鄉豐仁段0479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997.40(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風景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80,86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江慶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8: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豐濱鄉豐仁段0481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307.37(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風景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55,73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江慶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9: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豐濱鄉豐濱段0727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781.00(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風景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1,24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江慶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0: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達莫段0411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47.7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交通用地

標售底價(元):

49,15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馬來。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依土地謄本標示部所載本案使用分區為山坡地保育區交通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1: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花蓮市福德段0700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99.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河川區

標售底價(元):

342,14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高蘭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2: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花蓮市德安段0372-0001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4.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68,86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李妹。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3: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壽豐鄉沼田段0056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444.28(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540,24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宋永鑑。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4: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壽豐鄉沼田段0057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88.87(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108,06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宋永鑑。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5: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壽豐鄉沼田段0111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770.87(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937,37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宋永鑑。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6: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壽豐鄉下月段0588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263.41(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67,43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蔡坤榮。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備註:如對標售資訊尚有疑問,請電洽台灣金服:02-8771-1168 分機2133 曾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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