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繼承標售不動產招標公告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北部總公司

公告日期:

113-01-09

開標日期:

113-04-09

投標公告: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北區 分署委託 112 年度第 305 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

標號1: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大園區港口段044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76.88(1/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14,21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許水木。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大溪區月眉段0072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1241.00(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2,688,83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6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陳阿妹(身分證統一編號:T200233964、 出生日期:民國19年09月23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大溪區月眉段0073-0001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307.00(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665,16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陳阿妹(身分證統一編號:T200233964、 出生日期:民國19年09月23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大溪區和平段0211-0002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41.00(2/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661,46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陳阿妹(身分證統一編號:T200233964、 出生日期:民國19年09月23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1)本案鄰近桃園市政府文化局105年7月普查「桃園考古遺址普查計晝」之「大溪.大溪遺址」所在區域。如於環境影響評估階段請併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第30條規定調查或蒐集地下埋藏之史蹟或考古遺址等文化資產,評估開發行為對各該現有結構可能造成之負面影響,並納入保護計畫。 (2)因位於普查考古遺址方圓100公尺內,為考古遺址之保存,請於工程開發前15日檢送施工計畫書(包含建築用途、建築形式、開工日期、施作期程及施工圖等資訊),以利現場勘查。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大溪區和平段0212-0002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64.00(2/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商業區

標售底價(元):

1,895,38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9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陳阿妹(身分證統一編號:T200233964、 出生日期:民國19年09月23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1棟(建號232等),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地上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1)本案鄰近桃園市政府文化局105年7月普查「桃園考古遺址普查計晝」之「大溪.大溪遺址」所在區域。如於環境影響評估階段請併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第30條規定調查或蒐集地下埋藏之史蹟或考古遺址等文化資產,評估開發行為對各該現有結構可能造成之負面影響,並納入保護計畫。 (2)因位於普查考古遺址方圓100公尺內,為考古遺址之保存,請於工程開發前15日檢送施工計畫書(包含建築用途、建築形式、開工日期、施作期程及施工圖等資訊),以利現場勘查。 (3)日後如於營建行為或其他開發行為進行中時發見疑似考古遺址或具古物價值者,請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及第77條規定,應立即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之行為,並函報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辦理。如未依規通知,依前法第106條,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桃園區中埔段069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2.00(30/288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46,37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木善。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桃園區中埔段069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2.00(24/288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37,1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德清(身分證統一編號:A103602794、 出生日期:民國25年05月21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桃園區慈文段193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12.00(30/288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26,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木善。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後庄段157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960.00(462/277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33,2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姜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耕地 (使用分區為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山坡地保育區或森林區的其中一種,且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0: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後庄段157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290.00(462/277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58,05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姜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1: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後庄段157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035.00(462/277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91,57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姜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2: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後庄段157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425.00(462/277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64,12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姜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3: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後庄段157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000.00(462/277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90,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姜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4: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後庄段157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000.00(462/277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90,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姜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5: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後庄段157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732.00(462/277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77,94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姜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6: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後庄段159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00.00(462/277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45,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姜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7: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後庄段159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225.00(462/277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55,12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姜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8: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後庄段021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80.00(4620/2772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107,06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姜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9: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後庄段021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201.00(4620/2772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146,12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姜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0: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後庄段021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525.00(462/277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307,20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姜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1: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山海段061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166.71(1/9)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650,01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等。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2: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山海段065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892.19(100/9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3,243,49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2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等。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地上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3: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下田心子段赤牛欄小段055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450.00(23/7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38,95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羅興。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4: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楊梅區草湳坡段埔心小段0016-037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9.00(1350/567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21,98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慶坤(、)。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5: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楊梅區草湳坡段埔心小段0016-037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9.00(1350/567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21,98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慶寬。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6: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楊梅區草湳坡段埔心小段0016-037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11.00(1350/567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244,15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慶坤。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7: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楊梅區草湳坡段埔心小段0016-037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11.00(1350/567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244,15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慶寬。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8: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楊梅區草湳坡段埔心小段0016-042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8.00(1350/567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90,25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慶坤。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9: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楊梅區草湳坡段埔心小段0016-042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8.00(1350/567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90,25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慶寬。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0: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楊梅區楊富段051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421.00(2/6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393,14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許立生。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1: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楊梅區楊富段058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968.00(3/1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632,4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6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許立生。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2: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楊梅區楊富段052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86.00(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937,6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許坤泉。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3: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楊梅區新富段052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629.89(1/5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224,11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幸殷(身分證統一編號:H101012584、 出生日期:民國35年09月20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1棟(建號60),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4: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龜山區下湖段0563地號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龜山區下湖段0563地號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龜山區下湖段0563地號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龜山區下湖段056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0.02(1/2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龜山區下湖段056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0.02(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龜山區下湖段056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0.02(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29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卓正、卓偉傑(身分證統一編號:H101713513)、卓條順。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5: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龜山區下湖段057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84.03(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745,32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卓條順。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6: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龜山區下湖段058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89.40(4/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511,38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卓條順。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7: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龜山區下湖段062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235.94(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10,011,11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0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卓條順。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8: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龜山區下湖段0639-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99(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71,91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卓條順。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9: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龜山區下湖段0639-000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07.49(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5,227,14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2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卓條順(、)。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0: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大溪區廣福段065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24.29(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199,84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2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彭秀養(身分證統一編號:H100191595、 出生日期:民國21年10月05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8.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1棟(建號59),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9.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1: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大溪區瑞興段147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035.00(6/48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89,12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簡福添。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2: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廣東段010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0(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8,32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邱阿楠。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3: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鎮安段127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03(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38,43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邱榮華(身分證統一編號:Y100539916、 出生日期:民國5年12月15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4: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鎮安段127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5.83(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120,94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邱榮華(身分證統一編號:Y100539916、 出生日期:民國5年12月15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5: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西社段0508地號

 更正

面積(平方公尺): 2088.19(3/6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517,87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石送。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1)本案鄰近桃園市政府文化局105年7月普查「桃園考古遺址普查計晝」之「平鎮.社子遺址」所在區域。如於環境影響評估階段請併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第30條規定調查或蒐集地下埋藏之史蹟或考古遺址等文化資產,評估開發行為對各該現有結構可能造成之負面影響,並納入保護計畫。 (2)因位於普查考古遺址方圓100公尺內,為考古遺址之保存,請於工程開發前15日檢送施工計畫書(包含建築用途、建築形式、開工日期、施作期程及施工圖等資訊),以利現場勘查。 (3)日後如於營建行為或其他開發行為進行中時發見疑似考古遺址或具古物價值者,請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及第77條規定,應立即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之行為,並函報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辦理。如未依規通知,依前法第106條,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6: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西社段0508地號

 更正

面積(平方公尺): 2088.19(2/6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345,24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耀川。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1)本案鄰近桃園市政府文化局105年7月普查「桃園考古遺址普查計晝」之「平鎮.社子遺址」所在區域。如於環境影響評估階段請併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第30條規定調查或蒐集地下埋藏之史蹟或考古遺址等文化資產,評估開發行為對各該現有結構可能造成之負面影響,並納入保護計畫。 (2)因位於普查考古遺址方圓100公尺內,為考古遺址之保存,請於工程開發前15日檢送施工計畫書(包含建築用途、建築形式、開工日期、施作期程及施工圖等資訊),以利現場勘查。 (3)日後如於營建行為或其他開發行為進行中時發見疑似考古遺址或具古物價值者,請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及第77條規定,應立即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之行為,並函報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辦理。如未依規通知,依前法第106條,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7: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西社段054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336.01(10/3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220,88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耀川。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8: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關爺段025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85(1/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15,36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莊訓淼(身分證統一編號:H100869847、 出生日期:民國15年10月30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9: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桃園區中埔段076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35.00(30/288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350,80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木善。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0: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十五間段十五間尾小段036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975.00(9/56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60,94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姜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登記謄本其他登記事項欄載明「有三七五租約」,承租人有優先承買權;又本案土地係標售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共有人有次優先承買權。另倘承租人未主張優先承買權,得標人或其他優先承買人應繼受該三七五租約。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1: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十五間段十五間尾小段047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094.00(9/56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64,60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姜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2: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十五間段十五間尾小段048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69.00(9/56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6,82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姜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3: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十五間段十五間尾小段048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423.00(9/56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74,76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姜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4: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十五間段十五間尾小段049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578.00(9/56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50,72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姜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5: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十五間段十五間尾小段060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33.00(9/56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6,77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姜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6: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十五間段十五間尾小段060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920.00(9/56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61,71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姜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7: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十五間段十五間尾小段060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920.00(9/56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61,71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姜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8: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十五間段十五間尾小段060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920.00(9/56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61,71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姜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9: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十五間段十五間尾小段060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467.00(9/56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79,29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姜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0: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十五間段十五間尾小段061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70.00(9/56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4,75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姜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之登記謄本其他登記事項欄載明「有三七五租約」,承租人有優先承買權;另倘承租人未主張優先承買權,得標人或其他優先承買人應繼受該三七五租約。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1: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十五間段十五間尾小段062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620.00(9/56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52,07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姜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2: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十五間段十五間尾小段0782-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41.00(9/56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0,60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姜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3: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十五間段十五間尾小段078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41.00(9/56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0,96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姜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4: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後庄段154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550.00(462/277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51,66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姜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5: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後庄段154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60.00(462/277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5,34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姜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6: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後庄段154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90.00(110/3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579,34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姜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登記謄本其他登記事項欄載明「有三七五租約」,承租人有優先承買權;又本案土地係標售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共有人有次優先承買權。另倘承租人未主張優先承買權,得標人或其他優先承買人應繼受該三七五租約。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7: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後庄段154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30.00(462/277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7,66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姜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8: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後庄段155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439.00(110/3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055,26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姜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登記謄本其他登記事項欄載明「有三七五租約」,承租人有優先承買權;又本案土地係標售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共有人有次優先承買權。另倘承租人未主張優先承買權,得標人或其他優先承買人應繼受該三七五租約。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9: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後庄段155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494.00(462/277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49,8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姜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0: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後庄段056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357.00(3/7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殯葬用地

標售底價(元):

212,13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清竹。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1: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大坡段三角堀小段0138-000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91.00(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401,58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運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2: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石磊子段石磊子小段056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27.00(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233,05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學強。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3: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石磊子段石磊子小段056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97.00(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18,8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學強。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4: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下田心子段赤牛欄小段040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770.00(10/64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459,11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羅興。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地上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5: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下田心子段赤牛欄小段055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270.00(23/7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94,12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羅興。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6: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楊梅區新富段043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918.20(1/5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71,48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幸殷(身分證統一編號:H101012584、 出生日期:民國35年09月20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7: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楊梅區新富段044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207.58(1/5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41,40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幸殷(身分證統一編號:H101012584、 出生日期:民國35年09月20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8: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楊梅區新富段046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708.36(1/5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61,43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幸殷(身分證統一編號:H101012584、 出生日期:民國35年09月20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9: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楊梅區新富段046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374.61(1/5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47,13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幸殷(身分證統一編號:H101012584、 出生日期:民國35年09月20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0: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楊梅區新富段047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06.96(1/5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1,09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幸殷(身分證統一編號:H101012584、 出生日期:民國35年09月20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1: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楊梅區新富段050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807.17(1/5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61,96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幸殷(身分證統一編號:H101012584、 出生日期:民國35年09月20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2: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楊梅區新富段052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34.99(1/5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8,05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06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幸殷(身分證統一編號:H101012584、 出生日期:民國35年09月20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3: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楊梅區新富段055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977.40(1/5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02,08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幸殷(身分證統一編號:H101012584、 出生日期:民國35年09月20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4: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觀音區大同段105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3.05(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263,02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木火。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5: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觀音區大同段119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2.20(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714,03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木火。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6: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觀音區茄苳坑段兩座屋小段065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490.00(1/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1,073,93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廖信景(身分證統一編號:H102369537、 出生日期:民國5年05月19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1棟(建號6),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7: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下田心子段赤牛欄小段04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570.00(10/64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43,96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羅興。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8: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下田心子段赤牛欄小段043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28.00(10/64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8,78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羅興。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9: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下田心子段赤牛欄小段060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91.00(2/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290,67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羅興。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0: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石磊子段石磊子小段056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27.00(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181,58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邱傳鼎。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1: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石磊子段石磊子小段056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97.00(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98,20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邱傳鼎。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2: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龍潭區龍吟段0593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42.35(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447,21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古連秀(身分證統一編號:H102006820、 出生日期:民國6年11月08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3: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龜山區山鶯段0521-000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693.76(1/19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一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252,37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永泰(身分證統一編號:H1000065401、 出生日期:民國11年04月19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4: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中壢區成功段053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9.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677,06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翁林邱次妹。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5: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新光段023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94(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55,24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徐雲欽(身分證統一編號:H102014171、 出生日期:民國11年05月15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之登記謄本其他登記事項欄載明為『法定空地』,請投標人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6: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德育段047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一種住宅區(建成區)

標售底價(元):

150,52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元和(身分證統一編號:K100870673、 出生日期:民國8年12月14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7: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龍潭區龍吟段0594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471.37(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3,982,13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9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古連秀(身分證統一編號:H102006820、 出生日期:民國6年11月08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8: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龜山區山鶯段074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89.53(3/18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一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06,87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永泰(身分證統一編號:H1000065401、 出生日期:民國11年04月19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備註:如對標售資訊尚有疑問,請電洽台灣金服:02-8771-1168 分機2193 陳先生 或 分機2130 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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