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繼承標售不動產未標脫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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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總公司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金山區永興段027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543.21(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4,744,44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7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庚寅(身份證號碼: F103210246、出生日期:民國3年10月23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金山區永興段029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3.04(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10,36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庚寅(身份證號碼: F103210246、出生日期:民國3年10月23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金山區永興段035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01.41(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360,63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庚寅(身份證號碼: F103210246、出生日期:民國3年10月23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金山區永興段035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936.4(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660,69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7,000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金山區永興段038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3.85(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3,11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11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金山區永興段039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6.05(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3,42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42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金山區永興段041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2.01(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27,90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庚寅(身份證號碼: F103210246、出生日期:民國3年10月23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金山區永興段041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2.12(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5,45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45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庚寅(身份證號碼: F103210246、出生日期:民國3年10月23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金山區永興段042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2.26(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10,01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庚寅(身份證號碼: F103210246、出生日期:民國3年10月23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金山區永興段043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328.07(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1,047,63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庚寅(身份證號碼: F103210246、出生日期:民國3年10月23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金山區永興段048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437.17(1/7)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313,35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2,000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金山區永興段055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92(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3,11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11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庚寅(身份證號碼: F103210246、出生日期:民國3年10月23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金山區永興段055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68.35(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185,00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庚寅(身份證號碼: F103210246、出生日期:民國3年10月23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備註:如對標售資訊尚有疑問,請電洽台灣金服:02-8771-1168 分機2133 薛小姐 或 分機2130 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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