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繼承標售不動產未標脫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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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積(平方公尺):
715(1/5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乙種工業區
標售底價(元):
243,1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5,000
不動產標示: 彰化縣福興鄉福安段055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7.47(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專用區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標售底價(元):
231,06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劉張有里(身分證號碼:N202116685,出生日期:民國14年10月29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上有同段119建號建物坐落,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不點交。
不動產標示: 彰化縣埔心鄉瓦窯中段017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35.64(49/1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1,728,05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7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張永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筆土地登記謄本上記載「地價備註事項:共有土地分割價值未增減」。
8. 不點交。
不動產標示: 彰化縣埔心鄉瓦窯中段017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35.64(49/1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1,728,05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7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張墩。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筆土地登記謄本上記載「地價備註事項:共有土地分割價值未增減」。
8. 不點交。
不動產標示: 彰化縣埔心鄉瓦窯中段017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40(49/1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3,057,6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張墩。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筆土地登記謄本上記載「地價備註事項:共有土地分割價值未增減」。
8. 不點交。
不動產標示: 彰化縣埔心鄉瓦窯中段017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1.26(38/1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210,04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張永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筆土地登記謄本上記載「地價備註事項:共有土地分割價值未增減」。
8. 不點交。
不動產標示: 彰化縣埔心鄉瓦窯中段017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1.26(38/1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210,04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張墩。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筆土地登記謄本上記載「地價備註事項:共有土地分割價值未增減」。
8. 不點交。
不動產標示: 彰化縣埔心鄉瓦窯中段018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1(88/1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5,77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78
備註
1. 被繼承人:張永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筆土地登記謄本上記載「地價備註事項:共有土地分割價值未增減」。
8. 不點交。
不動產標示: 彰化縣埔心鄉瓦窯中段018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0.7(44/1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694,40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張永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筆土地登記謄本上記載「地價備註事項:共有土地分割價值未增減」。
8. 不點交。
不動產標示: 彰化縣埔心鄉瓦窯中段018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0.7(44/1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694,40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張墩。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筆土地登記謄本上記載「地價備註事項:共有土地分割價值未增減」。
8. 不點交。
面積(平方公尺):
37.37(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63,52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陳登(身分證號碼:N102909384,出生日期:民前1年4月1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面積(平方公尺):
1012.36(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1,607,62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6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陳登(身分證號碼:N102909384,出生日期:民前1年4月1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面積(平方公尺):
905.56(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1,424,44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4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陳登(身分證號碼:N102909384,出生日期:民前1年4月1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不動產標示: 彰化縣芳苑鄉芳墘段028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697.91(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養殖用地
標售底價(元):
70,46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000
不動產標示: 彰化縣芳苑鄉芳墘段028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004.92(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養殖用地
標售底價(元):
83,20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000
不動產標示: 彰化縣芳苑鄉芳埤段082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119.28(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1,119,28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12,000
不動產標示: 彰化縣二水鄉大丘園段032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02(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631,4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鄭瑞。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不點交。
備註:如對開標資訊尚有疑問,請電洽:04-2202-1618 分機20 台灣金服洪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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