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繼承標售不動產未標脫資訊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中部分公司

公告日期:

108-02-11

開標日期:

108-03-14

未標脫清冊: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中區 分署委託 108 年度第 301 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

標號3:

不動產標示: 苗栗縣卓蘭鎮中角段1314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386.84(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198,06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詹本源(身分證號碼:A100347063,出生日期:民國24年5月5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6:

不動產標示: 苗栗縣西湖鄉鴨母坑段1007-000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3203(278/730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標售底價(元):

286,55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陳謝辛妹。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7:

不動產標示: 苗栗縣南庄鄉北獅里興段北獅里興小段0214-005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6(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交通用地

標售底價(元):

4,38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38

備註

1. 被繼承人:黃顯榮。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8:

不動產標示: 苗栗縣南庄鄉北獅里興段北獅里興小段0214-005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6(1/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交通用地

標售底價(元):

2,19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19

備註

1. 被繼承人:鄧火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10:

不動產標示: 苗栗縣三灣鄉內灣段057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915(1/2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70,44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林香新。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永佃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之所有負擔。另永佃權人有優先承買權。
9. 不點交。

標號11:

不動產標示: 苗栗縣竹南鎮龍鳳段037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1(3/2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344,25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鄭榮標。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13:

不動產標示: 苗栗縣苗栗市豐年段077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27.13(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3,051,12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賴銀河。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14:

不動產標示: 苗栗縣苗栗市豐年段045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7.37(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911,42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賴銀河。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16:

不動產標示: 苗栗縣竹南鎮龍鳳段037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3/2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溝渠用地

標售底價(元):

29,75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鄭榮標。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19:

不動產標示: 苗栗縣竹南鎮慈裕段0183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27.32(4/2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標售底價(元):

110,19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林萬土。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23:

不動產標示: 苗栗縣竹南鎮山佳段045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18.73(6/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343,71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李科乙(身分證號碼:K100531028,出生日期:民國9年11月25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24:

不動產標示: 苗栗縣竹南鎮山佳段045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18.73(1/4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14,57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李科政(身分證號碼:E101693399,出生日期:民國17年12月10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25:

不動產標示: 苗栗縣竹南鎮山佳段045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18.73(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57,28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李文雄(身分證號碼:K100495027,出生日期:民國27年4月25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26:

不動產標示: 苗栗縣通霄鎮新埔段003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920(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892,8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黃天送(身分證號碼:K100253869)。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不點交。

標號28:

不動產標示: 苗栗縣通霄鎮新埔段003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15(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1,181,75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1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黃天送(身分證號碼:K100253869)。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上有同段12建號建物坐落,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不點交。

標號29:

不動產標示: 苗栗縣通霄鎮新埔段004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31(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60,91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黃天送(身分證號碼:K100253869)。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不點交。

標號30:

不動產標示: 苗栗縣通霄鎮新埔段0039-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305(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606,82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黃天送(身分證號碼:K100253869)。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不點交。

標號31:

不動產標示: 苗栗縣通霄鎮新埔段0143-000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37(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644,4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黃天送。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不點交。

標號32:

不動產標示: 苗栗縣三灣鄉內灣段012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16(3/6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河川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96,52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吳昂古。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依土地謄本其他登記事項記載:「部分屬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此部分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不點交。

標號34:

不動產標示: 苗栗縣頭屋鄉頭屋段105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85(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殯葬用地

標售底價(元):

61,83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賴顏海。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35:

不動產標示: 苗栗縣頭屋鄉頭屋段105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85(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殯葬用地

標售底價(元):

61,83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賴銀河。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36:

不動產標示: 苗栗縣頭份市大化段091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36.23(48/136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交通用地

標售底價(元):

74,09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林錦戊。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37:

不動產標示: 苗栗縣頭份市大化段0916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4287.67(48/136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丁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2,331,89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3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林錦戊。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備註:如對開標資訊尚有疑問,請電洽:04-2202-1618 分機20 台灣金服洪小姐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