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繼承標售不動產未標脫資訊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北部總公司

公告日期:

115-07-01

開標日期:

115-10-02

未標脫清冊: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北區 分署委託 115 年度第 107 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

標號1: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文山區景美段一小段0074-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四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554,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宋曹修實。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文山區華興段二小段0797-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7.00(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593,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6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補元。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文山區博嘉段一小段040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87.00(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547,87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火生。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文山區指南段四小段059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0.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304,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高清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文山區博嘉段一小段019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3.00(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109,5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來興。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文山區博嘉段一小段023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15.00(1/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80,62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來興。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文山區指南段二小段027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27.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482,6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建宗。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文山區指南段三小段043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78.00(1/1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295,64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高粉。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文山區指南段三小段044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45.00(1/1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131,1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高粉。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0: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文山區指南段三小段044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632.00(1/1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620,16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高粉。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1: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文山區指南段三小段044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63.00(1/1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175,94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高粉。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2: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文山區指南段三小段044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91.00(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371,45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高進興。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3: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文山區指南段三小段0665-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2.00(1/7)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39,08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清榜。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4: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文山區指南段三小段067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283.00(1/2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232,16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清榜。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5: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文山區指南段三小段0670-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95.00(1/2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71,47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清榜。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6: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文山區指南段三小段0670-000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322.00(1/2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420,17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清榜。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7: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文山區指南段三小段067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74.00(1/2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121,96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清榜。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8: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文山區指南段三小段0678-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48.00(1/2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26,78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清榜。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9: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文山區指南段三小段0678-000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87.00(1/2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33,83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清榜。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0: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文山區華興段二小段087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6.00(1/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二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40,85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榮泰。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1: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文山區華興段二小段090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4.00(1/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二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49,2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榮泰。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2: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文山區華興段二小段087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6.00(1/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二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40,85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榮財。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3: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文山區華興段二小段087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7.00(1/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88,06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榮財。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4: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文山區華興段二小段090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4.00(1/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二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49,2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榮財。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5: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文山區博嘉段一小段023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387.00(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976,5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鄭印。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6: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文山區博嘉段一小段024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739.00(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711,40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鄭印。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7: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文山區博嘉段一小段032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13.00(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168,95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鄭印。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8: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文山區博嘉段一小段053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13.00(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128,04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鄭南。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9: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文山區博嘉段一小段054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8.00(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23,72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鄭南。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0: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文山區博嘉段一小段054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51.00(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102,68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鄭南。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1: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文山區博嘉段一小段054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94.00(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365,72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鄭南。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2: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文山區博嘉段一小段023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387.00(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976,5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鄭溪。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3: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文山區博嘉段一小段024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739.00(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711,40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鄭溪。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4: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文山區博嘉段一小段032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643.00(1/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991,12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鄭溪。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5: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文山區博嘉段一小段032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13.00(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168,95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鄭溪。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6: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文山區博嘉段一小段053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13.00(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128,04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鄭溪。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7: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文山區博嘉段一小段054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8.00(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23,72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鄭溪。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8: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文山區博嘉段一小段054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51.00(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102,68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鄭溪。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9: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文山區博嘉段一小段054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94.00(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365,72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鄭溪。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0: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文山區博嘉段一小段029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20.00(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180,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鄭樹。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1: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文山區博嘉段一小段03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90.00(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435,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鄭樹。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2: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北投區泉源段四小段030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92.87(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陽明山國家公園區(第四種一般管制區 )

標售底價(元):

180,71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金生。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3: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北投區泉源段四小段030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259.36(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陽明山國家公園區(第四種一般管制區 )

標售底價(元):

923,53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金生。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4: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北投區泉源段四小段0306-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5.22(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40,49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金生。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5: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北投區行義段二小段051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74.16(8/3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970,65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何清海。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6: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北投區行義段二小段051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51(8/3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47,42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何清海。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7: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北投區文林段五小段0270-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06.00(15/1665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標售底價(元):

225,58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女。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據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1棟(建號52490),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8: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北投區文林段五小段053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9.00(1/5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351,26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雪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3棟(建50291等3筆),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9: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北投區立農段二小段0111-000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56.00(74/37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218,41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2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燕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0: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北投區立農段二小段0111-001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9.00(74/37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85,61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燕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1: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北投區立農段二小段011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7.00(74/37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271,28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燕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2: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北投區立農段二小段0112-000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8.00(74/37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85,67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燕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3: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北投區立農段五小段001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5.00(1/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897,18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潘進添。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4: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北投區文林段五小段026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2.00(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913,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賴紅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5: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北投區文林段五小段026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5.00(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622,5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賴紅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6: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北投區立農段二小段0235-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4.00(3/3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985,87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謝宜龍。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7: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北投區文林段三小段021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3.00(3/4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211,8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2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魏何省。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8: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北投區文林段三小段025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16.00(3/4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925,6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9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魏何省。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9: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北投區文林段三小段025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00(3/4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66,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魏何省。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0: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北投區文林段三小段0254-000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5.00(3/4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913,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魏何省。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經臺北市稅捐稽徵處大同分處(北市稽大同丙字第11140021181號)囑託禁止處分登記,得標人繳清價款後依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核發之標售證明辦理產權移轉時,由登記機關逕為塗銷禁止處分登記。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1: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平溪區石底段嶺腳寮小段012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57.00(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森林區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20,56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潘文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2: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平溪區石底段嶺腳寮小段0129-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99.00(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森林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1,46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潘文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3: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平溪區石底段嶺腳寮小段0129-000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88.00(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森林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2,22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潘文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4: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平溪區石底段嶺腳寮小段0129-000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014.00(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森林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57,94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潘文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5: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平溪區石底段嶺腳寮小段0129-000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377.00(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森林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43,37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潘文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6: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平溪區石底段嶺腳寮小段0129-000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65.00(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森林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0,39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潘文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7: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平溪區石底段嶺腳寮小段0129-000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63.00(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森林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7,73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潘文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8: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平溪區石底段嶺腳寮小段013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130.00(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森林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5,59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潘文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9: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平溪區石底段嶺腳寮小段018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49.00(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森林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0,99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潘文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0: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平溪區石底段嶺腳寮小段019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7618.00(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森林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554,96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潘文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1: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林口區林口段086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45(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二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51,41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蔡勉。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2: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金山區三和段058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42.11(1/1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156,66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謝李越。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5: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新店區小城段019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4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已開發建築密集地區 

標售底價(元):

178,16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秦慶生。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6: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新店區五峰段015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79.72(1/3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風景區

標售底價(元):

525,87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鄭陳粉。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7: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新店區永業段024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7.08(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風景區 1.水道治理計畫用地範圍應以經濟部95年1月18日授水字第09520200261號函公告之水道治理計畫用地範圍線為準。 2.凡本次未指明變更部分,均應以原計畫圖為準。 3.實際變更範圍以核定圖辦理地籍分割測量為準。 4.核准作為第六點第一、二、三款使用時,其建築物建蔽率不得大於50%,建築物簷高除依機能需要,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外,不得超過2層樓或7公尺。 

標售底價(元):

1,001,96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明住。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經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新北稅店三字第1145471563號)囑託禁止處分登記,得標人繳清價款後依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核發之標售證明辦理產權移轉時,由登記機關逕為塗銷禁止處分登記。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8: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新店區永業段025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9.98(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風景區 1.水道治理計畫用地範圍應以經濟部95年1月18日授水字第09520200261號函公告之水道治理計畫用地範圍線為準。 2.凡本次未指明變更部分,均應以原計畫圖為準。 3.實際變更範圍以核定圖辦理地籍分割測量為準。 4.核准作為第六點第一、二、三款使用時,其建築物建蔽率不得大於50%,建築物簷高除依機能需要,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外,不得超過2層樓或7公尺。 

標售底價(元):

184,87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明住。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9: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新店區永業段025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9.57(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風景區 1.水道治理計畫用地範圍應以經濟部95年1月18日授水字第09520200261號函公告之水道治理計畫用地範圍線為準。 2.凡本次未指明變更部分,均應以原計畫圖為準。 3.實際變更範圍以核定圖辦理地籍分割測量為準。 4.核准作為第六點第一、二、三款使用時,其建築物建蔽率不得大於50%,建築物簷高除依機能需要,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外,不得超過2層樓或7公尺。 

標售底價(元):

364,69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明住。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0: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新店區永業段032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6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風景區 1.水道治理計畫用地範圍應以經濟部95年1月18日授水字第09520200261號函公告之水道治理計畫用地範圍線為準。 2.凡本次未指明變更部分,均應以原計畫圖為準。 3.實際變更範圍以核定圖辦理地籍分割測量為準。 4.核准作為第六點第一、二、三款使用時,其建築物建蔽率不得大於50%,建築物簷高除依機能需要,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外,不得超過2層樓或7公尺。 

標售底價(元):

244,57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明住。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1: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新店區永業段038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0.19(892/3842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風景區 1.水道治理計畫用地範圍應以經濟部95年1月18日授水字第09520200261號函公告之水道治理計畫用地範圍線為準。 2.凡本次未指明變更部分,均應以原計畫圖為準。 3.實際變更範圍以核定圖辦理地籍分割測量為準。 4.核准作為第六點第一、二、三款使用時,其建築物建蔽率不得大於50%,建築物簷高除依機能需要,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外,不得超過2層樓或7公尺。 

標售底價(元):

25,93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明住。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2: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新店區永業段038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8.25(892/3842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風景區 1.水道治理計畫用地範圍應以經濟部95年1月18日授水字第09520200261號函公告之水道治理計畫用地範圍線為準。 2.凡本次未指明變更部分,均應以原計畫圖為準。 3.實際變更範圍以核定圖辦理地籍分割測量為準。 4.核准作為第六點第一、二、三款使用時,其建築物建蔽率不得大於50%,建築物簷高除依機能需要,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外,不得超過2層樓或7公尺。 

標售底價(元):

67,21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明住。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6棟(建號705等),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3: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新店區永業段038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0.11(1131/192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風景區 1.水道治理計畫用地範圍應以經濟部95年1月18日授水字第09520200261號函公告之水道治理計畫用地範圍線為準。 2.凡本次未指明變更部分,均應以原計畫圖為準。 3.實際變更範圍以核定圖辦理地籍分割測量為準。 4.核准作為第六點第一、二、三款使用時,其建築物建蔽率不得大於50%,建築物簷高除依機能需要,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外,不得超過2層樓或7公尺。 

標售底價(元):

65,58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明住。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4: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新店區永業段039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0.15(2171/3842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風景區 1.水道治理計畫用地範圍應以經濟部95年1月18日授水字第09520200261號函公告之水道治理計畫用地範圍線為準。 2.凡本次未指明變更部分,均應以原計畫圖為準。 3.實際變更範圍以核定圖辦理地籍分割測量為準。 4.核准作為第六點第一、二、三款使用時,其建築物建蔽率不得大於50%,建築物簷高除依機能需要,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外,不得超過2層樓或7公尺。 

標售底價(元):

63,03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明住。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5: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新店區永業段042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0.31(2/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風景區 1.水道治理計畫用地範圍應以經濟部95年1月18日授水字第09520200261號函公告之水道治理計畫用地範圍線為準。 2.凡本次未指明變更部分,均應以原計畫圖為準。 3.實際變更範圍以核定圖辦理地籍分割測量為準。 4.核准作為第六點第一、二、三款使用時,其建築物建蔽率不得大於50%,建築物簷高除依機能需要,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外,不得超過2層樓或7公尺。 

標售底價(元):

448,58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明住。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6: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新店區永業段047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3.01(1/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風景區 1.水道治理計畫用地範圍應以經濟部95年1月18日授水字第09520200261號函公告之水道治理計畫用地範圍線為準。 2.凡本次未指明變更部分,均應以原計畫圖為準。 3.實際變更範圍以核定圖辦理地籍分割測量為準。 4.核准作為第六點第一、二、三款使用時,其建築物建蔽率不得大於50%,建築物簷高除依機能需要,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外,不得超過2層樓或7公尺。 

標售底價(元):

244,27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明住。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7: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新店區永業段049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7.10(1/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風景區 1.水道治理計畫用地範圍應以經濟部95年1月18日授水字第09520200261號函公告之水道治理計畫用地範圍線為準。 2.凡本次未指明變更部分,均應以原計畫圖為準。 3.實際變更範圍以核定圖辦理地籍分割測量為準。 4.核准作為第六點第一、二、三款使用時,其建築物建蔽率不得大於50%,建築物簷高除依機能需要,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外,不得超過2層樓或7公尺。 

標售底價(元):

274,54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明住。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8: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新店區永業段049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7.02(1/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風景區 1.水道治理計畫用地範圍應以經濟部95年1月18日授水字第09520200261號函公告之水道治理計畫用地範圍線為準。 2.凡本次未指明變更部分,均應以原計畫圖為準。 3.實際變更範圍以核定圖辦理地籍分割測量為準。 4.核准作為第六點第一、二、三款使用時,其建築物建蔽率不得大於50%,建築物簷高除依機能需要,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外,不得超過2層樓或7公尺。 

標售底價(元):

273,94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明住。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9: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新店區永業段050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9.07(1/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乙種風景區

標售底價(元):

289,11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明住。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0: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二小段006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43.00(2/10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10,85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埤。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1: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二小段006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37.00(2/10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10,40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埤。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2: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二小段007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3017.00(2/10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1,747,58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7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埤。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3: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二小段007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238.00(2/10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93,99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埤。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4: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二小段007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03.00(2/10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45,78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埤。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5: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二小段007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452.00(2/10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110,24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埤。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6: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二小段008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407.00(2/10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258,68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埤。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7: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二小段008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07.00(2/10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15,71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埤。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8: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南港區麗山段三小段026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71.00(36/2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35,99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成枝。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9: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南港區麗山段三小段026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69.00(36/2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20,55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成枝。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00: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南港區麗山段三小段026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19.00(36/2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16,73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成枝。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01: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南港區麗山段三小段027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88.00(36/2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44,93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成枝。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02: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南港區麗山段三小段033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33.00(36/2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25,44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成枝。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03: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南港區麗山段三小段033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44.00(36/2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11,00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成枝。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04: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南港區麗山段三小段033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46.00(36/2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26,44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成枝。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05: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南港區麗山段三小段033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90.00(36/2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60,36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成枝。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06: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南港區麗山段三小段034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07.00(36/2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54,02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成枝。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07: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南港區麗山段三小段036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01.00(36/2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30,64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成枝。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08: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南港區麗山段三小段037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28.00(36/2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17,42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成枝。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09: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南港區麗山段三小段038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49.00(36/2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11,38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成枝。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10: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南港區麗山段三小段038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72.00(36/2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28,42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成枝。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11: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南港區麗山段三小段040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85.00(36/2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14,13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成枝。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12: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南港區麗山段三小段04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57.00(36/2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65,48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成枝。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13: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南港區麗山段三小段040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75.00(36/2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13,37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成枝。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14: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南港區麗山段三小段040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84.00(36/2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14,06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成枝。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15: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南港區麗山段三小段040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44.00(36/2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11,00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成枝。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16: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南港區麗山段四小段009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65.00(36/2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35,53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成枝。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19: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南港區新光段二小段0007-000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2.00(20/36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標售底價(元):

190,31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許日火。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8. 據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20: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南港區新光段二小段0007-000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5.00(20/36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7,80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81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許日火。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21: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南港區新光段二小段0007-001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6.00(20/36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標售底價(元):

233,28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許日火。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8. 據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22: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辛亥段四小段028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151.00(4/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6,777,08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7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宋秋輝。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1棟(建號1980),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23: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辛亥段四小段032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8.00(4/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標售底價(元):

341,50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宋秋輝。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據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24: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西湖段四小段0339-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17.49(127/185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科技工業區(A區)(不得作住宅使用)

標售底價(元):

1,259,51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2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莊金木。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地上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25: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西湖段四小段0339-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17.49(127/185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科技工業區(A區)(不得作住宅使用)

標售底價(元):

1,259,51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2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許陳桃。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地上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26: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西湖段四小段0339-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17.49(127/185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科技工業區(A區)(不得作住宅使用)

標售底價(元):

1,259,51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2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連陳乖。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地上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29: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萬華區萬華段一小段0450-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9.00(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商業區

標售底價(元):

3,604,63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6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蔡黃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30: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萬華區萬華段一小段045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00(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商業區及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標售底價(元):

831,83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蔡黃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據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本標的為第三種商業區及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備註:如對標售資訊尚有疑問,請電洽台灣金服:02-8771-1168 分機2155 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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