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繼承標售不動產未標脫資訊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南部分公司

公告日期:

115-05-12

開標日期:

115-08-13

未標脫清冊: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南區 分署委託 115 年度第 51 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

標號1: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馬公市中衛段103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64.27(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原列標底價(元):

706,361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莊欽華。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3: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馬公市北極段086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85.81(持分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854,726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蔡悚。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面臨1號道路之退縮建築部分,除第16點另有規定,從其規定外,應退縮3公尺建築。」

標號5: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馬公市海堤段064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16.34(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4,579,74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振望。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面臨1號道路之退縮建築部分,除第16點另有規定,從其規定外,應退縮3公尺建築。」

標號6: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馬公市鎖港西段085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110.06(持分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原列標底價(元):

1,002,279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石頭。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7: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馬公市鎖港西段086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613.36(持分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原列標底價(元):

766,346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許技生。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件土地謄本一般註記事項載有:「保持證馬字第11410號」。

標號8: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馬公市鎖港西段095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256.01(持分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原列標底價(元):

795,473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翁其次。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9: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馬公市鎖港南段101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1.15(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470,58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翁其美。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面臨1號道路之退縮建築部分,除第16點另有規定,從其規定外,應退縮3公尺建築。」

標號10: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馬公市鎖港南段103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06.04(持分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原列標底價(元):

480,738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翁君条。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件土地謄本一般註記事項載有:「保持證馬字第15847號」。

標號11: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馬公市雙湖段036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98.12(持分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048,383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成。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件土地謄本一般註記事項載有:「保持證馬字第23247號」。

標號15: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馬公市文東段055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4.45(持分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31,005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蔡五美。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件土地謄本一般註記事項載有:「保持證馬字第20355號」。

標號24: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西嶼鄉大池段074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371.92(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783,496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金銘。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25: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西嶼鄉大池段119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12.01(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535,613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金銘。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26: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西嶼鄉大池段214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66.77(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256,801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金銘。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27: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西嶼鄉大池段214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66.86(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216,918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金銘。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29: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西嶼鄉池西段096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513.48(持分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908,088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顏曾欄。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件土地謄本一般註記事項載有:「保持證西字第9123號」。

標號30: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湖西鄉湖西北段009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30.29(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429,377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夏。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31: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湖西鄉湖西北段103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78.84(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142,492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夏。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32: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湖西鄉湖西北段103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23.87(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331,031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夏。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37: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白沙鄉岐頭新段056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89.3(持分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37,86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郭榮惠。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38: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白沙鄉岐頭新段067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54.39(持分1/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35,439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郭榮惠。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39: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白沙鄉岐頭新段07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41.75(持分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08,35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郭榮惠。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40: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七美鄉七美一段089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08(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風景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778,8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許榮。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41: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七美鄉七美三段145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116.8(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228,48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呂內。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42: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七美鄉七美三段241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882.12(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2,070,332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福成。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43: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七美鄉七美四段030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62.01(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838,211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許進湖。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44: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七美鄉七美四段035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182.07(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300,277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許進湖。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45: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七美鄉七美四段037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176.89(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294,579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許進湖。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46: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七美鄉七美五段194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208.5(持分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443,117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張縛。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備註:如對開標資訊尚有疑問,請電洽:07-335-1278 分機18 台灣金服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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