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繼承標售不動產未標脫資訊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南部分公司

公告日期:

115-05-05

開標日期:

115-08-06

未標脫清冊: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南區 分署委託 115 年度第 40 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

標號2: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內埔鄉龍頸段029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02.4(持分1/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89,907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鍾李水妹。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3: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屏東市北平段055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6.85(持分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二種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233,039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國棟。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4: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屏東市北平段059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9.71(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二種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285,401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國棟。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5: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屏東市北平段059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6.5(持分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二種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181,04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國棟。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6: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三地門鄉德文段0061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6760(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351,52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曾司機。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屬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所有權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

標號9: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內埔鄉佳山段0387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61.99(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61,99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邱青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屬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所有權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應提出原住民身分之證明文件。

標號11: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新埤鄉南豐段007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345.93(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807,558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基萬。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之所有負擔。

標號13: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新埤鄉東興段013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35.69(持分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227,834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曾秀雄。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16: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新埤鄉南鐵段0913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325.47(持分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325,47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景鴻。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17: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新埤鄉箕湖段0082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1370.45(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986,724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潘芹。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19: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新埤鄉新餉潭段0186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1007.39(持分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241,774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潘銀員。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21: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新埤鄉新餉潭段0529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170.36(持分60/18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41,967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潘芹。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22: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新埤鄉新餉潭段0530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331.66(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829,15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潘芹。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23: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新埤鄉新餉潭段0537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239.91(持分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299,888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潘銀員。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另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二棟(同段115及116建號),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24: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新埤鄉獅頭段0210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6129.65(持分4/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3,146,554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潘芹。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之所有負擔。

標號25: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泰武鄉佳平段0130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1790(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66,47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高玉美。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屬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所有權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應提出原住民身分之證明文件。

標號26: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來義鄉望嘉段0376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1370(持分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73,067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賴芳吟。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屬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所有權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應提出原住民身分之證明文件。

標號27: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來義鄉望嘉段0545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85(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45,05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賴芳吟。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屬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所有權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應提出原住民身分之證明文件。

標號28: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來義鄉新古樓段0424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231.24(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06,37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藍再得。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屬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所有權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應提出原住民身分之證明文件。

標號29: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三地門鄉德文段0095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790(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363,4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清梧。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屬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所有權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應提出原住民身分之證明文件。

標號30: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三地門鄉德文段0267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380(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86,2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歐棟樑。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屬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所有權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應提出原住民身分之證明文件。

標號31: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三地門鄉德文段0308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120(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58,8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阿好。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屬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所有權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應提出原住民身分之證明文件。

標號32: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南州鄉萬華段050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562.27(持分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015,476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廖陳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件謄本其他登記事項載有:「未經解除套繪管制不得辦理分割;已提供興建農舍,基地坐落:南州鄉同安段1686、1690地號(使用執照號碼:70屏南鄉建字第91號)」

標號33: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南州鄉萬華段148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3.04(持分2/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204,688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鄭郭麗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34: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南州鄉三千段016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5.88(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257,992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侯江。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依土地謄本一般註記事項:法定空地面積96.80平方公尺。

標號35: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崁頂鄉頂忠段129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169.83(持分2/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389,943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登旗。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36: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新園鄉五房段003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736.6(持分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163,055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許金城。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之所有負擔。

標號37: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屏東市新街段一小段015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79(持分9/5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商業區

原列標底價(元):

531,63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賴逢丁。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另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乙棟(同段105建號),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備註:如對開標資訊尚有疑問,請電洽:07-335-1278 分機14 台灣金服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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