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繼承標售不動產未標脫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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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七美鄉七美一段001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27.06(持分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54,604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顏清联。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七美鄉七美一段004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42(持分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06,48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夏德。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件土地謄本一般註記事項載有:「保持證大字第5024號」。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七美鄉七美一段004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60(持分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290,4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夏德。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件土地謄本一般註記事項載有:「保持證大字第5026號」。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七美鄉七美一段008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83.01(持分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68,525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夏德。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件土地謄本一般註記事項載有:「保持證大字第5028號」。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七美鄉七美一段021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21.13(持分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273,298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夏只。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七美鄉七美一段031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05.73(持分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風景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34,522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夏德。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件土地謄本一般註記事項載有:「保持證大字第5159號」。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七美鄉七美一段031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09.6(持分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風景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92,224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夏德。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件土地謄本一般註記事項載有:「保持證大字第5161號」。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七美鄉七美一段057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30.04(持分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風景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214,145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許周。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件土地謄本一般註記事項載有:「保持證大字第5339號」。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七美鄉七美一段061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50.13(持分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68,059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七美鄉七美一段078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56(持分2/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200,64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夏枝。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七美鄉七美一段085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86(持分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風景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230,560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七美鄉七美一段086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69(持分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風景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08,240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七美鄉七美一段086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33(持分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風景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56,346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七美鄉七美一段088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18(持分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風景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210,614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許周。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件土地謄本一般註記事項載有:「保持證大字第5469號」。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七美鄉七美一段088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73(持分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風景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09,414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七美鄉七美一段088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81.01(持分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風景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229,096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七美鄉七美一段090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03(持分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風景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18,214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七美鄉七美一段092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44(持分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風景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247,574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七美鄉七美二段006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19(持分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269,88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許傑。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七美鄉七美二段006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80(持分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249,6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許傑。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件土地謄本一般註記事項載有:「保持證大字第6759號」。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七美鄉七美二段027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25.02(持分2/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04,006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呂勤。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件土地謄本一般註記事項載有:「保持證大字第6398號」。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七美鄉七美二段072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91.01(持分2/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51,326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夏榮。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件土地謄本一般註記事項載有:「保持證大字第6074號」。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白沙鄉講美段036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99.12(持分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風景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49,005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巡。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件土地謄本一般註記事項載有:「保持證白字第11042號」。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白沙鄉講美段066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123.07(持分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188,919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劉通。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件土地謄本一般註記事項載有:「保持證白字第19548號」。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白沙鄉講美段067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43.88(持分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28,382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巡。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件土地謄本一般註記事項載有:「保持證白字第11324號」。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白沙鄉講美段188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09.07(持分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565,079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劉通。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白沙鄉講美段190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31.39(持分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風景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235,719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巡。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件土地謄本一般註記事項載有:「保持證白字第11941號」。
備註:如對開標資訊尚有疑問,請電洽:07-335-1278 分機18 台灣金服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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