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繼承標售不動產未標脫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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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橋頭區三仙段031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63.49(持分7/7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635,85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潘忠珍。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依登記謄本記載,地上登記有第三人所有房屋(同段112建號),非屬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面積(平方公尺):
12635.83(持分720/72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7,076,065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鳳山區鳳山段草店尾小段0169-000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2(持分4/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二之五種商業區
原列標底價(元):
987,882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鳳山區文山段070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3(持分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之一種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1,612,00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大樹區興和段106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130.14(持分32/24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652,056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大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鳳山區文山段0706-000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5(持分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之一種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260,00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林園區中芸段1120-000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58,88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鳳山區鳳山段縣口小段0381-002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6(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二之五種商業區
原列標底價(元):
561,766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鳳山區鳳山段大老衙小段0217-000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5(持分6/1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二之五種商業區
原列標底價(元):
492,00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鳳山區鳳山段大老衙小段0217-000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9(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二之五種商業區
原列標底價(元):
1,028,608
面積(平方公尺):
94.14(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1,129,68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茄萣區保萣段05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59.93(持分2/7)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456,943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前鎮區新生段148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23(持分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二種特定商業專用
原列標底價(元):
1,014,75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前鎮區新生段148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23(持分3/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二種特定商業專用
原列標底價(元):
3,044,25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美濃區美濃段一小段0362-000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5(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6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貴才。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美濃區竹頭角段二小段389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30(持分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3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曾珠妹。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地號距離疑似考古遺址「善化堂考古遺址」、「獅形山考古遺址」500公尺範圍內。建議上開土地辦理開發前聘請考古遺址相關學者專家做實際評估報告,並送高雄市文化局備查。為避免觸及文化資產保存法106條、第107條之規定,本案土地後續開發期間如發現具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價值之建造物、疑似考古遺址或具古物價值者,依前開法令第33、57及77條規定,立即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之進行,並通報高雄市政府文化局處理。如發現具自然地景、自然紀念物價值者,亦請依前開法令第88條規定,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並通報高雄市政府農業局處理。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美濃區竹頭角段二小段409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78(持分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180,374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美濃區竹頭角段二小段4553-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0(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原列標底價(元):
7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傅鍾芹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地號距離疑似考古遺址「中圳尾考古遺址」500公尺範圍內。建議上開土地辦理開發前聘請考古遺址相關學者專家做實際評估報告,並送高雄市文化局備查。為避免觸及文化資產保存法106條、第107條之規定,本案土地後續開發期間如發現具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價值之建造物、疑似考古遺址或具古物價值者,依前開法令第33、57及77條規定,立即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之進行,並通報高雄市政府文化局處理。如發現具自然地景、自然紀念物價值者,亦請依前開法令第88條規定,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並通報高雄市政府農業局處理。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美濃區中圳段096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9.37(持分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78,32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新德。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依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附1記載:應另行擬定細部計畫(含配合公園用地及其他公共設施用地與擬具具體公平合理之事業及財務計畫),並俟細部計畫完成法定程序發布實施後,始得發照建築。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林園區中汕段011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60(持分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原列標底價(元):
89,60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林園區港子埔段1063-000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224,00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美濃區美中段010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8.89(持分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136,893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美濃區美中段010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93.23(持分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680,17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美濃區美中段010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1.77(持分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商業區
原列標底價(元):
252,63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美濃區崇雲段039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8.1(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01,36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路竹區智仁段121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5.67(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1,024,328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美濃區東合段131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10.14(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96,923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冉榮。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地號位於受監管保護之本市疑似考古遺址「黄屋塘考古遺址」500公尺範圍內。為避免觸及文化資產保存法106條、第107條之規定,本案土地後續開發期間如發現具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價值之建造物、疑似考古遺址或具古物價值者,依前開法令第33、57及77條規定,立即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之進行,並通報高雄市政府文化局處理。如發現具自然地景、自然紀念物價值者,亦請依前開法令第88條規定,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並通報高雄市政府農業局處理。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美濃區廣興段011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788.68(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森林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772,71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劉勤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美濃區廣興段011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79.96(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森林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207,342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劉勤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美濃區廣興段011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00.1(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森林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388,843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劉勤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美濃區廣興段012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70.06(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森林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419,066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劉勤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美濃區月光段015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500.12(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3,344,042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香蘭。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地號位於受監管保護之本市疑似考古遺址「東光寮考古遺址」500公尺範圍內。為避免觸及文化資產保存法106條、第107條之規定,本案土地後續開發期間如發現具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價值之建造物、疑似考古遺址或具古物價值者,依前開法令第33、57及77條規定,立即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之進行,並通報高雄市政府文化局處理。如發現具自然地景、自然紀念物價值者,亦請依前開法令第88條規定,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並通報高雄市政府農業局處理。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林園區福德段054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9.3(持分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169,776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林園區中厝段036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53.95(持分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1,698,78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文宙。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依登記謄本記載,地上有第三人所有未登記建物查封乙棟(同段387建號),非屬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林園區廣應段052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8.2(持分2/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127,840
面積(平方公尺):
79(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四種商業區
原列標底價(元):
19,848,304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謝美珠。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依地政謄本記載,本案標的60建號門牌:孟子路589號,建物依登記面積及底價424,100元(此款已含於標售底價中)辦理移轉登記,得標金額扣除建物底價之金額,均屬土地價格。
面積(平方公尺):
224.26(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原列標底價(元):
19,848,304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謝美珠。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依地政謄本記載,本案標的60建號門牌:孟子路589號,建物依登記面積及底價424,100元(此款已含於標售底價中)辦理移轉登記,得標金額扣除建物底價之金額,均屬土地價格。
面積(平方公尺):
78(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3,375,4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祝源。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依地政謄本記載,本案標的48建號門牌:藍昌路367巷40號,建物依登記面積及底價91,600元(此款已含於標售底價中)辦理移轉登記,得標金額扣除建物底價之金額,均屬土地價格。
面積(平方公尺):
109.98(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原列標底價(元):
3,375,4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祝源。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依地政謄本記載,本案標的48建號門牌:藍昌路367巷40號,建物依登記面積及底價91,600元(此款已含於標售底價中)辦理移轉登記,得標金額扣除建物底價之金額,均屬土地價格。
備註:如對開標資訊尚有疑問,請電洽:07-335-1278 分機29 台灣金服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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