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繼承標售不動產未標脫資訊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北部總公司

公告日期:

114-08-05

開標日期:

114-11-06

未標脫清冊: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北區 分署委託 114 年度第 109 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

標號10: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三峽區白雞段白雞小段0104-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0.00(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3,2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簡阿甜。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1: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三峽區白雞段紫微小段0100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495.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400,95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劉美。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2: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三峽區白雞段紫微小段0362-0002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150.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21,5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曾得綠。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3: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三峽區成福一段001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258.47(30/148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34,61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闕于。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4: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三峽區成福一段004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184.34(30/148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02,92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闕于。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5: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三峽區成福一段030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925.56(30/148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62,24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闕于。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6: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三峽區成福一段043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886.96(30/148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25,63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闕于。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7: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三峽區成福一段083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31.00(30/148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河川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43,25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闕于。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9: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三峽區溪北段024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18.73(3/7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67,76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忠松。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0: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三峽區溪北段025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89.22(3/7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6,69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忠松。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1: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三峽區溪北段031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566.00(3/7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47,65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忠松。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2: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三峽區溪北段032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918.71(3/7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558,05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忠松。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3: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三峽區溪北段033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3055.00(3/7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標售底價(元):

1,230,9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2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忠松。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4: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三峽區溪北段033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50.52(3/7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42,47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忠松。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5: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三峽區溪北段033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556.58(6/17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標售底價(元):

117,41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忠松。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6: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三峽區溪北段034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847.46(6/17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標售底價(元):

139,35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忠松。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7: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三峽區溪南段186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42.70(1/4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河川區農牧用地部分屬山坡地保育區

標售底價(元):

26,52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劉儒寬。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部分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8: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土城區石門段108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842.00(1/3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標售底價(元):

397,00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申王真妙。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9: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土城區石門段110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42.00(1/3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3,88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申王真妙。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0: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土城區石門段110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48.00(1/3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32,72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申王真妙。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1: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土城區冷水段006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8.34(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一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490,59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菊子。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1棟(建號1815),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2: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土城區清化段042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7135.61(1/3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標售底價(元):

1,485,08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4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申王真妙。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3: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土城區頂新段076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90.38(1/28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15,06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石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4: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中和區三民段002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32.83(1/5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903,39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邱何密。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5: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中和區正南段0146-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30(1/1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20,15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瑞學。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7: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中和區安平段0042-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8.30(250/340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30,66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呂傳海。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8: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中和區安平段006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4.54(250/340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24,36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呂傳海。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0: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中和區安平段007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7.62(250/340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96,54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呂傳海。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2: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中和區灰磘段084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269.38(1/1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756,46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江清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5: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中和區景華段038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42(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商業區

標售底價(元):

79,52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許瑞徵。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6: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中和區景新段073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5.75(1/1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547,91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國雄。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7: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瑞芳區四腳亭段粗坑口小段023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148.00(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59,79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建成。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8: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瑞芳區四腳亭段粗坑口小段027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16.00(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03,18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建成。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9: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瑞芳區四腳亭段粗坑口小段029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294.00(1/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標售底價(元):

192,12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建成。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0: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瑞芳區四腳亭段粗坑口小段029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72.00(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79,56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建成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1: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瑞芳區四腳亭段粗坑口小段029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305.00(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標售底價(元):

218,58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建成。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2: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瑞芳區四腳亭段粗坑口小段03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77.00(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標售底價(元):

96,64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建成。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3: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瑞芳區四腳亭段粗坑口小段031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691.00(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618,24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建成。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4: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瑞芳區新猴硐段035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8.6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標售底價(元):

56,26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蕭為國。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5: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瑞芳區新猴硐段035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20.92(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63,15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蕭為國。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6: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瑞芳區新猴硐段035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68.28(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629,99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蕭為國。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7: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瑞芳區新猴硐段036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18.23(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588,94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蕭為國。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8: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瑞芳區新猴硐段037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77.96(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標售底價(元):

555,92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蕭為國。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9: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瑞芳區新猴硐段037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16.62(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標售底價(元):

259,62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蕭為國。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0: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瑞芳區新猴硐段038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1.1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標售底價(元):

25,50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蕭為國。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1: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瑞芳區新猴硐段038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29.49(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88,18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蕭為國。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2: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瑞芳區新猴硐段039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561.86(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280,72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2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蕭為國。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5: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段一小段073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33.00(20/144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四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852,61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8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許陳吉。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6: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段一小段073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33.00(9/144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四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833,67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林雪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9: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段一小段074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1.00(20/144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四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244,55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許陳吉。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0: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段一小段074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1.00(9/144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四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10,05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林雪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1: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段一小段079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6.00(20/144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四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851,89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許陳吉。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3: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段一小段079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8.00(72/108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四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4,089,6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文賢。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4: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段二小段0483-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00(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敦化南北路特定專用區(A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原屬第肆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605,33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6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蔡敏。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6: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辛亥段五小段010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00(71/36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11,83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首。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7: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辛亥段五小段017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191.00(4/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547,75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威武。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位於臺北市政府市定古蹟『義芳居古厝』定著土地範圍內,標脫後,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2條規定,臺北市政府文化局依同樣條件有優先購買權。得標人應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善盡管理維護責任。
8.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1棟(建號277),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9: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辛亥段四小段029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7.00(1/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5,906,4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9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柯計。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0: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辛亥段四小段029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7.00(1/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5,906,4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9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柯溪石。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6: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學府段三小段049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88.00(48/72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566,50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林涼。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7: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龍泉段三小段093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31.00(105/100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參種商業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始得作第參種商業區使用)(原屬第貳種商業區)

標售底價(元):

5,608,87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6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杞欽。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53棟(建號2231等),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8: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龍泉段三小段102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8.00(29/3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參種商業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始得作第參種商業區使用)(原屬第參種住宅區及第貳種商業區)

標售底價(元):

637,54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許李素美。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1: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松山區延吉段一小段019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3.00(1/2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之一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750,15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阿滿。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2: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松山區延吉段三小段062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04.00(1/9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807,5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明哲。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登記謄本其他登記事項欄載明「有三七五租約」,承租人有優先承買權;又本案土地係標售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共有人有次優先承買權。另倘承租人未主張優先承買權,得標人或其他優先承買人應繼受該三七五租約。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3: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松山區美仁段二小段0774-000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00(1/6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20,87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憲治。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4: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松山區寶清段一小段055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84.00(2/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及第三種商業區

標售底價(元):

14,454,99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44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清詰。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8: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信義區永吉段三小段018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7.00(6/5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445,01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4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早。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9: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信義區永吉段三小段0245-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4.00(6/5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718,4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7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早。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00: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信義區祥和段一小段001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428.00(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3,784,2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7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周厚塗。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01: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信義區祥和段一小段0012-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93.00(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1,306,45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3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周厚塗。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地上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02: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信義區祥和段四小段050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90.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2,773,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7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蔡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03: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信義區祥和段四小段050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37.00(6/2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278,47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蔡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04: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信義區祥和段四小段051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09.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1,452,3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4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蔡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05: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信義區祥和段四小段051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922.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13,733,4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37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蔡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06: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萬華區龍山段一小段073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商業區

標售底價(元):

1,953,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9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方林鳳。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07: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萬華區龍山段一小段075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6.00(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商業區

標售底價(元):

7,571,00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5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楊阿藏。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08: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萬華區龍山段一小段089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97.00(1/2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商業區

標售底價(元):

2,685,37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6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東周。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09: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萬華區龍山段一小段092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4.00(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商業區

標售底價(元):

6,076,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0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銘添。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10: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萬華區龍山段二小段025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33.00(21/100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商業區

標售底價(元):

624,86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徐水木。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31棟(建號499等),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11: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萬華區龍山段二小段025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33.00(23/100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商業區

標售底價(元):

684,37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蔡綉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31棟(建號499等),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12: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萬華區雙園段三小段0885-001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5.00(1/7)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085,71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馬范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13: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段五小段037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標售底價(元):

1,699,2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7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宋楊素蘭。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8. 據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14: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段二小段0187-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3.00(27/55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標售底價(元):

1,224,43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2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金德。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據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15: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中山區長春段三小段043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65.00(1/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0,982,4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9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楊裕明。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5棟(建號613等),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16: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中山區長春段三小段044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67.00(1/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6,947,2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9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楊裕明。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4棟(建號590等),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備註:如對標售資訊尚有疑問,請電洽台灣金服:02-8771-1168 分機2133 曾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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