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繼承標售不動產未標脫資訊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北部總公司

公告日期:

111-08-11

開標日期:

111-11-11

未標脫清冊: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北區 分署委託 111 年度第 605 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

標號10: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玉里鎮樂合段188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850.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暫未編定

標售底價(元):

1,771,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7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邱阿福(身分證統一編號:U100395191)。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1: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玉里鎮永良段013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63.6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79,98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阿生(身分證統一編號:U100472040、 出生日期:民國37年07月20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2: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玉里鎮麻汝段016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65.09(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90,32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潘櫻花(身分證統一編號:U200392414、 出生日期:民國13年04月03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3: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大安段0706-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72.00(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標售底價(元):

506,02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玉發(身分證統一編號:U101265138、 出生日期:民國6年12月25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據花蓮市都市計畫整合查詢系統本案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4: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大安段0706-000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1.00(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94,5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玉發(身分證統一編號:U101265138、 出生日期:民國6年12月25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5: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大安段0706-000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00(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25,8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玉發(身分證統一編號:U101265138、 出生日期:民國6年12月25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6: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富豐段001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005.56(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541,50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凰春(身分證統一編號:U100328636、 出生日期:民國前9年07月20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7: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富豐段002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69.49(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08,43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凰春(身分證統一編號:U100328636、 出生日期:民國前9年07月20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8: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富豐段003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13.8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90,22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凰春(身分證統一編號:U100328636、 出生日期:民國前9年07月20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9: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富豐段003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52.62(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56,21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凰春(身分證統一編號:U100328636、 出生日期:民國前9年07月20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0: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富豐段003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61.79(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73,45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凰春(身分證統一編號:U100328636、 出生日期:民國前9年07月20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1: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富豐段003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97.9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89,65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凰春(身分證統一編號:U100328636、 出生日期:民國前9年07月20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2: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富豐段003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90.9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87,81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凰春(身分證統一編號:U100328636、 出生日期:民國前9年07月20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3: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富豐段003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65.39(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77,56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凰春(身分證統一編號:U100328636、 出生日期:民國前9年07月20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4: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富豐段003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88.28(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88,11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凰春(身分證統一編號:U100328636、 出生日期:民國前9年07月20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5: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富豐段003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24.73(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56,37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凰春(身分證統一編號:U100328636、 出生日期:民國前9年07月20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6: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富豐段003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06.64(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36,45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凰春(身分證統一編號:U100328636、 出生日期:民國前9年07月20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7: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富豐段004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49.48(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12,01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凰春(身分證統一編號:U100328636、 出生日期:民國前9年07月20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8: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富豐段004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70.95(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57,49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凰春(身分證統一編號:U100328636、 出生日期:民國前9年07月20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9: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富豐段004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63.87(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85,21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凰春(身分證統一編號:U100328636、 出生日期:民國前9年07月20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0: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富豐段004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99.3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53,81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凰春(身分證統一編號:U100328636、 出生日期:民國前9年07月20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2: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馬佛段087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933.36(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464,00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有財。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4: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吉安鄉五十甲段064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31.3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424,63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4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王惠琴(身分證統一編號:O200508994、 出生日期:民國13年07月05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5: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吉安鄉東昌段093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9.6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189,50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田儀。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6: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吉安鄉仁和段043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6.79(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94,02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高寶珠。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9: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秀林鄉玻士岸段1129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412.76(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282,05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田秀雲(身分證統一編號:U200875669、 出生日期:民國17年03月24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0: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秀林鄉玻士岸段1130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15.36(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97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7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田秀雲(身分證統一編號:U200875669、 出生日期:民國17年03月24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1: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秀林鄉玻士岸段1631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1979.88(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125,39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田秀雲(身分證統一編號:U200875669、 出生日期:民國17年03月24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2: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秀林鄉下台地段0609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1602.87(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73,64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田秀雲(身分證統一編號:U200875669、 出生日期:民國17年03月24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3: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秀林鄉下台地段0898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5525.41(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77,57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田秀雲(身分證統一編號:U200875669、 出生日期:民國17年03月24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標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件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一個月內)為憑。
9. 本案鄰近花蓮縣「下崁普查考古遺址」,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3條、第57條、第77條等規定,於營建工程或其他方式開發行為進行中,發現具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建築群價值之建造物,或疑似考古遺址及具古物價值者,應即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之進行,並報花蓮縣文化局處理。如未依上述規定辦理,恐涉及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06條第1項第4款規定,得處「新臺幣三十萬以上二百萬以下罰鍰」之罰則。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4: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秀林鄉下台地段0936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1421.28(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97,12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田秀雲(身分證統一編號:U200875669、 出生日期:民國17年03月24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9. 本案鄰近花蓮縣「下崁普查考古遺址」,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3條、第57條、第77條等規定,於營建工程或其他方式開發行為進行中,發現具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建築群價值之建造物,或疑似考古遺址及具古物價值者,應即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之進行,並報花蓮縣文化局處理。如未依上述規定辦理,恐涉及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06條第1項第4款規定,得處「新臺幣三十萬以上二百萬以下罰鍰」之罰則。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5: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秀林鄉下台地段1001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2386.29(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63,06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田秀雲(身分證統一編號:U200875669、 出生日期:民國17年03月24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9. 本案鄰近花蓮縣「下崁普查考古遺址」,依文化資產保存 法 第33條、第57條、第77條等規定,於營建工程或其他方式開發行為進行中,發現具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建築群價值之建造物,或疑似考古遺址及具古物價值者,應即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之進行,並報花蓮縣文化局處理。如未依上述規定辦理,恐涉及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06條第1項第4款規定,得處「新臺幣三十萬以上二百萬以下罰鍰」之罰則。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6: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秀林鄉下台地段1008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838.36(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57,28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田秀雲(身分證統一編號:U200875669、 出生日期:民國17年03月24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9. 本案鄰近花蓮縣「下崁普查考古遺址」,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3條、第57條、第77條等規定,於營建工程或其他方式開發行為進行中,發現具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建築群價值之建造物,或疑似考古遺址及具古物價值者,應即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之進行,並報花蓮縣文化局處理。如未依上述規定辦理,恐涉及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06條第1項第4款規定,得處「新臺幣三十萬以上二百萬以下罰鍰」之罰則。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7: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秀林鄉德布克段0964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1870.49(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124,69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田秀雲(身分證統一編號:U200875669、 出生日期:民國17年03月24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8: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秀林鄉德布克段0971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1600.67(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106,71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田秀雲(身分證統一編號:U200875669、 出生日期:民國17年03月24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8. 點交方書面點交。

標號49: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秀林鄉德布克段0985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2468.79(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164,58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田秀雲(身分證統一編號:U200875669、 出生日期:民國17年03月24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0: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花蓮市裕民段0023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415.00(1/7)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倉儲區

標售底價(元):

1,654,07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6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齊(身分證統一編號:U200166414、 出生日期:民國前10年08月23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1: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花蓮市裕民段0131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179.00(1/7)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754,35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齊(身分證統一編號:U200166414、 出生日期:民國前10年08月23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3: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壽豐鄉光榮段009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79.88(1/7)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287,87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稟(身分證統一編號:L200763657、 出生日期:民國20年10月06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4: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壽豐鄉光榮段009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5.47(1/7)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26,19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稟(身分證統一編號:L200763657、 出生日期:民國20年10月06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5: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壽豐鄉政明段067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06.59(1/7)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標售底價(元):

1,463,49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4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稟(身分證統一編號:L200763657、 出生日期:民國20年10月06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據花蓮縣都市計畫整合查詢系統本案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6: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壽豐鄉政明段067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56.91(1/7)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576,15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稟(身分證統一編號:L200763657、 出生日期:民國20年10月06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7: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壽豐鄉政明段067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25(1/7)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標售底價(元):

2,01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2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稟(身分證統一編號:L200763657、 出生日期:民國20年10月06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據花蓮縣都市計畫整合查詢系統本案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8: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富里鄉大庄段090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12.88(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974,47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明發(身分證統一編號:U101091352、 出生日期:民國16年04月25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9: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富里鄉大庄段09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28.9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814,91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明發(身分證統一編號:U101091352、 出生日期:民國16年04月25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0: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富里鄉大庄段090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03.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765,7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明發(身分證統一編號:U101091352、 出生日期:民國16年04月25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3: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富里鄉後湖段0845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1017.7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62,83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潘小颱(身分證統一編號:U200809110、 出生日期:民國16年07月17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4: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富里鄉後湖段0846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267.97(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401,95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潘小颱(身分證統一編號:U200809110、 出生日期:民國16年07月17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6: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富里鄉後湖段096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10.94(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1,216,41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2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潘秋月(、)。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7: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富里鄉福岡段084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3.82(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62,74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潘清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8: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富里鄉新莊段026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86.58(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1,52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潘清發(身分證統一編號:U101091807、 出生日期:民國6年06月01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鄰近花蓮縣「東里普查考古遺址」,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3條、第57條、第77條等規定,於營建工程或其他方式開發行為進行中,發現具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建築群價值之建造物,或疑似考古遺址及具古物價值者,應即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之進行,並報花蓮縣文化局處理。如未依上述規定辦理,恐涉及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06條第1項第4款規定,得處「新臺幣三十萬以上二百萬以下罰鍰」之罰則。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9: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富里鄉新莊段026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90.72(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97,97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潘清發(身分證統一編號:U101091807、 出生日期:民國6年06月01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鄰近花蓮縣「東里普查考古遺址」,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3條、第57條、第77條等規定,於營建工程或其他方式開發行為進行中,發現具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建築群價值之建造物,或疑似考古遺址及具古物價值者,應即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之進行,並報花蓮縣文化局處理。如未依上述規定辦理,恐涉及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06條第1項第4款規定,得處「新臺幣三十萬以上二百萬以下罰鍰」之罰則。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1: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新城鄉天佑段042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2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1,98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覺華(、)。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4: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萬榮鄉萬利段058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12.99(4/2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5,68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萬生(身分證統一編號:U120857218、 出生日期:民國45年12月27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5: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壽豐鄉明月段113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9.42(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交通用地

標售底價(元):

29,42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邱應傳(、)。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鄰近花蓮縣「上月眉普查考古遺址」,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3條、第57條、第77條等規定,於營建工程或其他方式開發行為進行中,發現具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建築群價值之建造物,或疑似考古遺址及具古物價值者,應即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之進行,並報花蓮縣文化局處理。如未依上述規定辦理,恐涉及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06條第1項第4款規定,得處「新臺幣三十萬以上二百萬以下罰鍰」之罰則。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6: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壽豐鄉光榮段060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14(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交通用地

標售底價(元):

73,00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潘金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7: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壽豐鄉光榮段060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7.99(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交通用地

標售底價(元):

561,52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潘金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8: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壽豐鄉光榮段065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9.43(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427,89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潘金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9: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鳳林鎮鳳明段060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436.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1,019,56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元妹(身分證統一編號:U200643489、 出生日期:民國7年02月20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0: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大全段067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71.33(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85,52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馬信。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備註:如對標售資訊尚有疑問,請電洽台灣金服:02-8771-1168 分機2193 陳先生 或 分機2130 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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