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繼承標售不動產未標脫資訊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南部分公司

公告日期:

111-02-14

開標日期:

111-03-17

未標脫清冊: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南區 分署委託 111 年度第 30 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

標號2: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鳳山區文山段0202-000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220,08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翁瑞乾(身分證統一編號:E101401499,出生日期:民國019年03月13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依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註2記載:如未經需地機關取得,且未曾核准由私人或團體投資興辦者,則為公共設施保留地,非屬整體開發範圍。

標號3: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鳳山區七老爺段一甲小段1412-009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市場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283,2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郭李月女(身分證統一編號:S200023458,出生日期:民國026年10月08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依土地登記謄本其他登記事項:法定空地0.0003公頃
8. 依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註2記載:如未經需地機關取得,且未曾核准由私人或團體投資興辦者,則為公共設施保留地,非屬整體開發範圍。

標號4: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鳳山區鳳山段大老衙小段0217-000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9(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二之五種商業區

原列標底價(元):

1,607,2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洪漢智(身分證統一編號:E100510766,出生日期:民國027年02月22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9: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旗山區旗山段0367-000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92(持分2/3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商業區

原列標底價(元):

206,923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盧盛德。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1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岡山區大紅段038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6(持分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廣場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149,761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沈百玉(身分證統一編號:S101154389,出生日期:民國019年11月14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依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註2記載:如未經需地機關取得,且未曾核准由私人或團體投資興辦者,則為公共設施保留地,非屬整體開發範圍。

標號11: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岡山區石螺段196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47.86(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354,864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石堫鼻。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13: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鳥松區鳳松段063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18(持分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1,569,6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潭。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14: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鳥松區鳳松段114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4(持分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綠地

原列標底價(元):

347,2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洪再進(身分證統一編號:E101588624,出生日期:民國024年08月04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地上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8. 依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註2記載:如未經需地機關取得,且未曾核准由私人或團體投資興辦者,則為公共設施保留地,非屬整體開發範圍。

標號17: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旗津區旗港段107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1(持分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305,3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本。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18: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旗津區中興段132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7(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488,4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郭莊甲(身分證統一編號:E202230218,出生日期:民國001年06月02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19: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旗津區旗津段0358-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9(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88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陸。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依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註2記載:如未經需地機關取得,且未曾核准由私人或團體投資興辦者,則為公共設施保留地,非屬整體開發範圍。

標號21: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旗津區旗津段072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6(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90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莊能。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依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註2記載:如未經需地機關取得,且未曾核准由私人或團體投資興辦者,則為公共設施保留地,非屬整體開發範圍。

標號22: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大寮區磚子磘段2337-006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9(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1,591,2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玉鑾(身分證統一編號:P200366357,出生日期:民國008年06月04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23: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大寮區林內段012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06.02(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國中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000,074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進榮(身分證統一編號:E101420985,出生日期:民國040年01月20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8. 依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註2記載:如未經需地機關取得,且未曾核准由私人或團體投資興辦者,則為公共設施保留地,非屬整體開發範圍。
9. 依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附1記載:整體開發地區應先擬定細部計畫,並得採區段徵收、市地重劃、一般徵收及開發許可等方式開發。

標號24: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大寮區黃厝段047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6.23(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731,808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朝古(身分證統一編號:S100704858,出生日期:民國013年10月11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依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註2記載:如未經需地機關取得,且未曾核准由私人或團體投資興辦者,則為公共設施保留地,非屬整體開發範圍。

標號25: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大寮區黃厝段077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6.44(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原列標底價(元):

116,934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金生(身分證統一編號:E100079395,出生日期:民國011年07月15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26: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大寮區黃厝段078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76(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原列標底價(元):

485,76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標(身分證統一編號:E102675840,出生日期:民國005年12月23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27: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大寮區黃厝段087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2.54(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原列標底價(元):

22,07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標。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28: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大寮區琉球段052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8.87(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265,536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武(身分證統一編號:S100695836,出生日期:民國001年10月03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依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註2記載:如未經需地機關取得,且未曾核准由私人或團體投資興辦者,則為公共設施保留地,非屬整體開發範圍。

標號29: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大寮區琉球段052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7.16(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475,648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武(身分證統一編號:S100695836,出生日期:民國001年10月03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3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大寮區大寮段芎蕉腳小段2204-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9(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514,186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簡天賜(身分證統一編號:S100673474,出生日期:民國001年01月12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依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註2記載:如未經需地機關取得,且未曾核准由私人或團體投資興辦者,則為公共設施保留地,非屬整體開發範圍。

標號31: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大寮區內坑段069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5.49(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二種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346,664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萬丁(身分證統一編號:S100706405,出生日期:民國022年12月13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32: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大寮區內湖段022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6(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人行步道

原列標底價(元):

217,6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簡新丁。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依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註2記載:如未經需地機關取得,且未曾核准由私人或團體投資興辦者,則為公共設施保留地,非屬整體開發範圍。

標號33: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大寮區永芳段034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9(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二種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1,703,021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李算(身分證統一編號:S200598647,出生日期:民國002年08月04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34: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大寮區山子頂段403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2(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806,4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簡天賜(身分證統一編號:S100687727,出生日期:民國019年07月15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35: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大寮區山子頂段4038-000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2(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246,4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簡天賜(身分證統一編號:S100687727,出生日期:民國019年07月15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依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註2記載:如未經需地機關取得,且未曾核准由私人或團體投資興辦者,則為公共設施保留地,非屬整體開發範圍。

標號36: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段028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52(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90,893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直(身分證統一編號:S100749562,出生日期:民國009年07月08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依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註2記載:如未經需地機關取得,且未曾核准由私人或團體投資興辦者,則為公共設施保留地,非屬整體開發範圍。

備註:如對開標資訊尚有疑問,請電洽:07-335-1278 分機28 台灣金服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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