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繼承標售不動產未標脫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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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分公司
不動產標示: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南段050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33.71(持分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265,088
不動產標示: 臺南市左鎮區左鎮段0195-000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3984(持分24/19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569,62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蔡江忠。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臺南市北門區溪底寮段二重港小段0003-000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02(持分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水利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35,540
不動產標示: 臺南市北門區溪底寮段二重港小段0003-000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53(持分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水利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49,310
不動產標示: 臺南市麻豆區莊禮段040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702(持分25/1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018,05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莊城。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臺南市北區華興段073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45(持分5/23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426,684
不動產標示: 臺南市安南區溪東段016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9.97(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525,211
不動產標示: 臺南市安南區溪東段020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0.56(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一」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1,912,817
不動產標示: 臺南市安南區長安段102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48.32(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955,477
面積(平方公尺):
87.36(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一」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1,353,812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施朝義(身分證統一編號:D100168538號、出生日期:民國003年11月20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地上為門牌:安和路一段2巷155號房屋乙棟,建物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得標金額扣除建物底價113,300元後之金額,均屬土地價格。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依登記謄本載有 :內有部份法定空地。
面積(平方公尺):
89.47(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原列標底價(元):
1,353,812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施朝義(身分證統一編號:D100168538號、出生日期:民國003年11月20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地上為門牌:安和路一段2巷155號房屋乙棟,建物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得標金額扣除建物底價113,300元後之金額,均屬土地價格。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依登記謄本載有 :內有部份法定空地。
不動產標示: 臺南市安南區城東段006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2.54(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三-1」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1,240,036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萬居(身分證統一編號:D100959619號、出生日期:民前001年08月15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臺南市安南區幸福段048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7.55(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一」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1,628,55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林春蓮(身分證統一編號:D200923184號、出生日期:民國015年10月12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臺南市安南區神榕段085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26(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80,128
不動產標示: 臺南市安南區佃北段012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5.03(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原列標底價(元):
34,569
不動產標示: 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094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15.79(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原列標底價(元):
370,528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檔(身分證統一編號:D101039750號、出生日期:民國007年03月27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100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5.43(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原列標底價(元):
113,376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檔(身分證統一編號:D101039750號、出生日期:民國007年03月27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臺南市安南區淵西段030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8.55(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三-1」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747,67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大陣(身分證統一編號:D100814857號、出生日期:民國018年09月03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臺南市安南區淵西段054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33.38(持分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3,337,026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騫(身分證統一編號:D101031352號、出生日期:民國004年01月19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臺南市安南區顯宮段040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3.53(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原列標底價(元):
74,001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連却(身分證統一編號:D101247529號、出生日期:民國031年07月09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臺南市安南區顯宮段040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5.18(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原列標底價(元):
110,806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連却(身分證統一編號:D101247529號、出生日期:民國031年07月09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臺南市安南區港西段0216-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7.53(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63,108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尤金池(身分證統一編號:D100972783號、出生日期:民國030年11月07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備註:如對開標資訊尚有疑問,請電洽:07-335-1278 分機17 台灣金服謝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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