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繼承標售不動產未標脫資訊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南部分公司

公告日期:

110-04-26

開標日期:

110-05-27

未標脫清冊: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南區 分署委託 110 年度第 50 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

標號1: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馬公市四維段102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20.97(持分3/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323,96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成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2: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馬公市四維段151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43.97(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604,674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胡磋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3: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馬公市四維段151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34.35(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564,27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胡磋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4: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馬公市四維段138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15.32(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324,344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進主。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5: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馬公市四維段139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3.52(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原列標底價(元):

195,84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進主。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9: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馬公市海堤段090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76.72(持分1/1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185,535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天送(身分證統一編號:E102266654,出生日期:民國032年01月28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11: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湖西鄉龍門北段104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107.84(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2,529,408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歐牡丹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12: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湖西鄉龍門北段116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243.01(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491,612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歐牡丹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15: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湖西鄉林投北段062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93.75(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901,875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辛語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16: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湖西鄉林投北段074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33.1(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693,03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呂爵亭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17: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湖西鄉尖山中段107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33.74(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343,862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洪春種。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18: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湖西鄉太武西段028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38.05(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699,465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蕭天賜(身分證統一編號:E101560699,出生日期:民國008年03月08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之所有負擔。

標號22: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湖西鄉成功南段084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72.57(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236,112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23: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湖西鄉沙港北段0595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250.65(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852,21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曾明記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32: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西嶼鄉竹灣段244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852.54(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森林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2,223,048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顏桃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備註:如對開標資訊尚有疑問,請電洽:07-335-1278 分機27 台灣金服謝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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