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繼承標售不動產未標脫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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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分公司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崁頂鄉頂義段076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2.51(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338,283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蘇鄭寶珠(身分證統一編號:T201179316號、出生日期: 民國008年11月18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崁頂鄉頂義段076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1.39(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301,587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蘇鄭寶珠(身分證統一編號:T201179316號、出生日期: 民國008年11月18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東港鎮盛海段042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5.17(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166,87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地生(身分證統一編號:T100388024號、出生日期: 民國036年12月01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之所有負擔。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東港鎮盛海段042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5.07(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人行步道
原列標底價(元):
165,77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地生(身分證統一編號:T100388024號、出生日期: 民國036年12月01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之所有負擔。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東港鎮盛海段0429-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65(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51,15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地生(身分證統一編號:T100388024號、出生日期: 民國036年12月01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之所有負擔。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東港鎮盛海段0429-000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54(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6,94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地生(身分證統一編號:T100388024號、出生日期: 民國036年12月01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之所有負擔。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東港鎮盛海段043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3.22(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255,42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地生(身分證統一編號:T100388024號、出生日期: 民國036年12月01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之所有負擔。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東港鎮東港段0240-000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3(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821,5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信敦(身分證統一編號:J100456752號、出生日期: 民國038年03月06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之所有負擔。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南州鄉南糖段150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2.53(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90,216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蔡錦坤(身分證統一編號:T101255891號、出生日期: 民國020年03月06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南州鄉南糖段150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21,6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蔡錦坤(身分證統一編號:T101255891號、出生日期: 民國020年03月06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萬丹鄉竹林段003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13.11(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3,926,373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薛新春(身分證統一編號:T100523167號、出生日期: 民國018年09月06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建物二棟(同段建號109;140),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地上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之所有負擔。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萬丹鄉萬興段0483-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03(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交通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3,828,500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萬丹鄉社上段122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4(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交通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33,000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萬丹鄉崙頂段069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1(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交通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220,100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萬丹鄉崙頂段0697-000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交通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6,200
面積(平方公尺):
1715(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5,659,5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洪新源(身分證統一編號:T100533958號、出生日期: 民國001年11月01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面積(平方公尺):
77(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254,1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洪新源(身分證統一編號:T100533958號、出生日期: 民國001年11月01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面積(平方公尺):
920(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2,66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洪新源(身分證統一編號:T100533958號、出生日期: 民國001年11月01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萬丹鄉田厝段146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4(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交通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319,2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文明(身分證統一編號:T102024318號、出生日期: 民國010年11月08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萬丹鄉田厝段178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交通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26,6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文明(身分證統一編號:T102024318號、出生日期: 民國010年11月08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萬丹鄉田厝段178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55(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交通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58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文明(身分證統一編號:T102024318號、出生日期: 民國010年11月08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面積(平方公尺):
106(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455,8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施榮輝(身分證統一編號:T102018632號、出生日期: 民國010年10月19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萬丹鄉竹林段013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27.32(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932,012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天(身分證統一編號:T100521663號、出生日期: 民國012年02月27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之所有負擔。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萬丹鄉萬安段057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40,000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萬丹鄉萬安段0073-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03(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3,572,8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洪來鉗(身分證統一編號:T100541414號、出生日期: 民國015年02月22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面積(平方公尺):
861.78(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2,154,45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雲(身分證統一編號:T100523970號、出生日期: 民國012年11月23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之所有負擔。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潮州鎮八爺段029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41.28(持分9/2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交通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918,19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賴雲茂(身分證統一編號:T100338506號、出生日期: 民國004年05月05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里港鄉大港洋段219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4(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交通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44,000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鹽埔鄉新高段005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22.18(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水利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87,97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洪陳古治(身分證統一編號:T200734564號、出生日期: 民國002年03月14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鹽埔鄉新高段006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1.69(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水利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8,417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洪陳古治(身分證統一編號:T200734564號、出生日期: 民國002年03月14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鹽埔鄉南段088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7.92(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預定地
原列標底價(元):
265,44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洪陳古治(身分證統一編號:T200734564號、出生日期: 民國002年03月14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鹽埔鄉南段093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83.18(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1,099,080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鹽埔鄉高朗段030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14.19(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交通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773,481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鹽埔鄉新莊段020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191.54(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水利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429,848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鹽埔鄉南段097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96.1(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1,776,600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鹽埔鄉南段093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5.34(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預定地
原列標底價(元):
92,040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鹽埔鄉維新段034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71(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預定地
原列標底價(元):
50,115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鹽埔鄉維新段034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82(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預定地
原列標底價(元):
11,830
不動產標示: 屏東縣鹽埔鄉永隆段097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968.78(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2,165,658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潘新炭。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備註:如對開標資訊尚有疑問,請電洽:07-335-1278 分機32 台灣金服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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