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繼承標售不動產招標公告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北部總公司

公告日期:

107-06-22

開標日期:

107-07-25

投標公告: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北區 分署委託 107 年度第 305 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

標號1: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復興區巴陵段067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3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48,3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胡正財(身分證統一編號:H100998290、出生日期:民國2年3月10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標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件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一個月內)為憑。

標號2: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復興區巴陵段067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1,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胡正財(身分證統一編號:H100998290、出生日期:民國2年3月10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標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件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一個月內)為憑。

標號3: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復興區巴陵段068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6,8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胡正財(身分證統一編號:H100998290、出生日期:民國2年3月10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標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件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一個月內)為憑。

標號4: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復興區巴陵段068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4,7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胡正財(身分證統一編號:H100998290、出生日期:民國2年3月10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標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件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一個月內)為憑。

標號5: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復興區巴陵段068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4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9,4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胡正財(身分證統一編號:H100998290、出生日期:民國2年3月10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標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件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一個月內)為憑。

標號6: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復興區巴陵段080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1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3,1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胡正財(身分證統一編號:H100998290、出生日期:民國2年3月10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標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件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一個月內)為憑。

標號7: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復興區巴陵段081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1,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胡正財(身分證統一編號:H100998290、出生日期:民國2年3月10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標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件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一個月內)為憑。

標號8: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復興區巴陵段081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7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5,7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胡正財(身分證統一編號:H100998290、出生日期:民國2年3月10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標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件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一個月內)為憑。

標號9: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復興區巴陵段125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21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54,1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胡正財(身分證統一編號:H100998290、出生日期:民國2年3月10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標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件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一個月內)為憑。

標號10: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復興區巴陵段125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6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75,6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胡正財(身分證統一編號:H100998290、出生日期:民國2年3月10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標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件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一個月內)為憑。

標號11: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復興區巴陵段134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8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旅館區

標售底價(元):

306,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胡正財(身分證統一編號:H100998290、出生日期:民國2年3月10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標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件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一個月內)為憑。

標號12: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復興區巴陵段136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5(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46,2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胡正財(身分證統一編號:H100998290、出生日期:民國2年3月10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標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件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一個月內)為憑。

標號13: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復興區巴陵段1361-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5(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旅館區

標售底價(元):

93,5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胡正財(身分證統一編號:H100998290、出生日期:民國2年3月10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標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件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一個月內)為憑。

標號14: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大園區大牛稠段倒厝子小段0808-023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8(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273,6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崇樹(身分證統一編號:H101853405、出生日期:民國27年1月23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15: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大園區大牛稠段倒厝子小段0808-026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136,8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崇樹(身分證統一編號:H101853405、出生日期:民國27年1月23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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