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繼承標售不動產未標脫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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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分公司

公告日期:

107-03-19

開標日期:

107-04-19

未標脫清冊: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中區 分署委託 107 年度第 501 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

標號1: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鹿谷鄉清秀段035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812.62(12/24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581,60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9,000

備註

1. 被繼人:廖平新。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上有同段33.34建號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不點交。

標號4: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鹿谷鄉清秀段030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4.03(12/24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2,03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3

備註

1. 被繼人:廖平新。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5: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鹿谷鄉清秀段030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4.03(4/24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67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8

備註

1. 被繼人:廖水彬。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6: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鹿谷鄉清秀段030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4.03(12/12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40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1

備註

1. 被繼人:廖堆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7: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鹿谷鄉清秀段031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4.77(12/24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12,29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人:廖平新。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8: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鹿谷鄉清秀段031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4.77(4/24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4,09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10

備註

1. 被繼人:廖水彬。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9: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鹿谷鄉清秀段031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4.77(12/12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2,45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46

備註

1. 被繼人:廖堆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10: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鹿谷鄉清秀段031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9.04(12/24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8,56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56

備註

1. 被繼人:廖平新。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11: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鹿谷鄉清秀段031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9.04(4/24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2,85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85

備註

1. 被繼人:廖水彬。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12: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鹿谷鄉清秀段031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9.04(12/12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1,71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71

備註

1. 被繼人:廖堆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19: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鹿谷鄉坪子頂段021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777(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4,301,88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31,000

備註

1. 被繼人:林啓奏。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上有同段3建號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不點交。

標號20: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鹿谷鄉坪子頂段020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221(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977,24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8,000

備註

1. 被繼人:林啓奏。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不點交。

標號24: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草屯鎮中興段099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15(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標售底價(元):

5,906,25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91,000

備註

1. 被繼人:謝松聰。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31: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草屯鎮將軍段089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20(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00,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000

備註

1. 被繼人:李「 」(難字請詳見公告)。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不點交。

標號34: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草屯鎮新興段058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7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水利用地

標售底價(元):

718,2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2,000

備註

1. 被繼人:洪如茂。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37: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草屯鎮龍德段079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3.74(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交通用地

標售底價(元):

290,47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0

備註

1. 被繼人:林秋發。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39: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草屯鎮中原段097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37(14/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52,53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6,000

備註

1. 被繼人:李金水。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不點交。

標號40: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草屯鎮中原段097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30(14/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180,95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9,000

備註

1. 被繼人:李金水。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43: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草屯鎮中原段097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768.93(29/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854,98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6,000

備註

1. 被繼人:李金水。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不點交。

標號44: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草屯鎮中原段101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47(14/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70,31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000

備註

1. 被繼人:李金水。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不點交。

標號45: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草屯鎮中原段097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37(6/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51,08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6,000

備註

1. 被繼人:李丁福。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不點交。

標號46: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草屯鎮中原段097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30(6/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77,55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000

備註

1. 被繼人:李丁福。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47: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草屯鎮中原段097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599.99(6/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610,99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2,000

備註

1. 被繼人:李丁福。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48: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草屯鎮中原段097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83(6/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81,01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9,000

備註

1. 被繼人:李丁福。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不點交。

標號50: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草屯鎮中原段097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768.93(6/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76,89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8,000

備註

1. 被繼人:李丁福。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不點交。

標號51: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草屯鎮中原段101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47(6/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0,13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人:李丁福。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不點交。

標號52: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草屯鎮坪頂段0126-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00(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80,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000

備註

1. 被繼人:廖享。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不點交。

標號53: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草屯鎮頂茄荖段089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9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交通用地

標售底價(元):

5,458,9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46,000

備註

1. 被繼人:洪火煉。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56: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草屯鎮北投埔段0487-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標售底價(元):

336,6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4,000

備註

1. 被繼人:洪長。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57: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草屯鎮新南坪段020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8.64(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交通用地

標售底價(元):

13,91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人:洪強。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58: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草屯鎮新南坪段023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78.47(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交通用地

標售底價(元):

136,24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4,000

備註

1. 被繼人:洪強。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59: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草屯鎮新南坪段023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5.47(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交通用地

標售底價(元):

12,76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人:洪強。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60: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草屯鎮新南坪段023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49.78(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交通用地

標售底價(元):

341,92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5,000

備註

1. 被繼人:洪強。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61: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草屯鎮新南坪段095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3.36(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交通用地

標售底價(元):

22,68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人:張金輝。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62: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草屯鎮新南坪段095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20.79(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交通用地

標售底價(元):

82,13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000

備註

1. 被繼人:張金輝。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65: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仁愛鄉眉溪段0007-002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65(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森林區交通用地

標售底價(元):

117,15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2,000

備註

1. 被繼人:李文龍。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備註:如對開標資訊尚有疑問,請電洽:04-2202-1618 分機20 台灣金服洪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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