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售不動產資訊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中部分公司 | |||||||
| 未標脫清冊 | |||||||
|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委託106年度第103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 | |||||||
| 公告日期:106-2-10 | |||||||
| 開標日期:106-3-14 | |||||||
| 標號 | 不動產標示 | 面積(平方公尺) |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 原列標底價(元) | 備註 | 是否停標 | |
| 1 | 臺中市豐原區下南坑段74-1地號 | 112(1/1) |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 207,872 | 1. 被繼承人姓名:張 吽。 | 否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 |||||||
| 8.不點交。 | |||||||
| 2 | 臺中市豐原區西湳段74地號 | 369.07(1/1) | 農業區 | 3,448,590 | 1. 被繼承人姓名:廖貴意。 | 否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7.不點交。 | |||||||
| 3 | 臺中市豐原區南嵩段830地號 | 34.83(4/32) | 保護區 | 18,111 | 1. 被繼承人姓名:劉月。 | 否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7. 不點交。 | |||||||
| 4 | 臺中市豐原區南嵩段830地號 | 34.83(2/32) | 保護區 | 9,056 | 1. 被繼承人姓名:劉發。 | 否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7. 不點交。 | |||||||
| 5 | 臺中市豐原區南嵩段849地號 | 21.12(1/1) | 保護區 | 87,859 | 1. 被繼承人姓名:劉富。 | 否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7. 不點交。 | |||||||
| 6 | 臺中市豐原區南嵩段853地號 | 1,626.36(1/1) |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 6,765,658 | 1. 被繼承人姓名:劉富。 | 否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 |||||||
| 8.不點交。 | |||||||
| 7 | 臺中市豐原區新東陽段767地號 | 275.96(2/4) | 農業區 | 715,288 | 1. 被繼承人姓名:劉富。 | 否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7. 不點交。 | |||||||
| 8 | 臺中市豐原區豐田段144地號 | 48.87(1/1) | 第二種住宅區 | 969,581 | 1. 被繼承人姓名:林丙庚。 | 否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7. 不點交。 | |||||||
| 9 | 臺中市豐原區豐原段675-207地號 | 16(1/1) | 第二種商業區 | 361,472 | 1. 被繼承人姓名:廖棟村。 | 否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7. 不點交。 | |||||||
| 10 | 臺中市豐原區鎮宮段687地號 | 20.34(1/1) | 農業區 | 130,176 | 1. 被繼承人姓名:謝文樹。 | 否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7. 不點交。 | |||||||
| 12 | 臺中市霧峰區五福段157地號 | 52.66(1/9) |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 22,469 | 1. 被繼承人姓名:曾金定。 | 否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4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7.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 |||||||
| 8.不點交。 | |||||||
| 13 | 臺中市霧峰區四德段647地號 | 4,041.86(491/5,639) |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 1,464,043 | 1. 被繼承人姓名:顧坤烈。 | 否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5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7.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 |||||||
| 8.不點交。 | |||||||
| 20 | 臺中市霧峰區南勢西段1298地號 | 20.66(1/2) |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 37,022 | 1. 被繼承人姓名:廖進亮。 | 否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12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7.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 |||||||
| 8.不點交。 | |||||||
| 25 | 臺中市大甲區九張犁段九張犁小段432-1地號 | 878(2/24) | 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 119,876 |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允章。 | 否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7. 不點交。 | |||||||
| 26 | 臺中市大甲區九張犁段九張犁小段432-1地號 | 878(2/24) | 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 119,876 | 1. 被繼承人姓名:董館。 | 否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7. 不點交。 | |||||||
| 30 | 臺中市大甲區西勢段132地號 | 601(1/1) |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 1,477,018 | 1. 被繼承人姓名:張氏嫌。 | 否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7. 不點交。 | |||||||
| 31 | 臺中市大安區田心子段50地號 | 97(1/1) |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 89,395 | 1. 被繼承人姓名:王陳娶。 | 否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7.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 |||||||
| 8. 不點交。 | |||||||
| 32 | 臺中市大安區田心子段54地號 | 620(1/1) |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 571,392 | 1. 被繼承人姓名:王陳娶。 | 否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7.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 |||||||
| 8. 不點交。 | |||||||
| 33 | 臺中市大安區田心子段54-1地號 | 1,409(1/1) |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 1,298,534 | 1. 被繼承人姓名:王陳娶。 | 否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7.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 |||||||
| 8. 不點交。 | |||||||
| 34 | 臺中市大安區田心子段58地號 | 1,549(1/1) |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 1,427,558 | 1. 被繼承人姓名:王陳娶。 | 否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7.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 |||||||
| 8. 不點交。 | |||||||
| 35 | 臺中市大安區田心子段58-1地號 | 2,287(1/1) |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 2,107,699 | 1. 被繼承人姓名:王陳娶。 | 否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7.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 |||||||
| 8. 不點交。 | |||||||
| 36 | 臺中市大安區田心子段118地號 | 1,747(1/1) |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 1,610,035 | 1. 被繼承人姓名:王陳娶。 | 否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7.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 |||||||
| 8. 不點交。 | |||||||
| 37 | 臺中市大安區田心子段130地號 | 374(50/130) |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 132,568 | 1. 被繼承人姓名:王陳氏娶。 | 否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7.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 |||||||
| 8. 不點交。 | |||||||
| 38 | 臺中市大安區田心子段130-2地號 | 36(50/130) |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 12,760 | 1. 被繼承人姓名:王陳氏娶。 | 否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7.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 |||||||
| 8. 不點交。 | |||||||
| 39 | 臺中市大安區南安段776地號 | 1,301(36/80) |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 1,708,578 | 1. 被繼承人姓名:陳杯。 | 否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7. 不點交。 | |||||||
| 40 | 臺中市豐原區翁子段8-30地號 | 282(1/1) |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 324,864 | 1. 被繼承人姓名:林阿和。 | 否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 |||||||
| 8.不點交。 | |||||||
| 備註:如對開標資訊尚有疑問,請電洽:04-2202-1618 分機20 台灣金服 林小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