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售不動產資訊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北部總公司 | |||||||
未標脫清冊 | |||||||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委託106年度第120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 | |||||||
公告日期:106-11-17 | |||||||
開標日期:106-12-20 | |||||||
標號 | 不動產標示 | 面積(平方公尺) |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 標售底價(元) |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 備註 | 是否停標 |
1 | 新北市新店區直潭段過橋坑小段4地號 | 436.00(2/3) | 保安保護區 | 107,153 | 11,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劉玉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停標 |
2 | 新北市新店區直潭段過橋坑小段24-1地號 | 1,797.00(4/6) | 保護區 | 441,630 | 45,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劉玉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停標 |
3 | 新北市新店區直潭段過橋坑小段24-3地號 | 2,126.00(4/6) | 保護區 | 1,015,942 | 102,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劉玉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停標 |
4 | 新北市淡水區灰磘子段番子田小段75-1地號 | 31.00(1/1) | 特定農業區(交通用地) | 52,060 | 6,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王魏氏綢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5 | 新北市新店區青潭段楣子寮小段95-2地號 | 719.00(1/2) | 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 633,180 | 64,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謝雲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停標 |
6 | 新北市新店區青潭段楣子寮小段97-21地號 | 267.00(1/2) | 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 | 481,198 | 49,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謝雲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停標 |
7 | 新北市三重區中民段79地號 | 11.34(1/1) | 住宅區 | 824,463 | 83,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吳秀春(身分證統一編號:F201712490、出生日期:民前2年7月7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8 | 新北市淡水區興福寮段69-1地號 | 209.00(1/1) | 國家公園區 | 111,288 | 12,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張瑞寶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停標 |
9 | 新北市八里區大八里坌段蛇子形小段801-1地號 | 1,165.00(1/1) | 道路用地 | 2,385,920 | 239,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林見福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10 | 新北市八里區大八里坌段蛇子形小段801-2地號 | 80.00(1/1) | 第四種保護區 | 95,027 | 10,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林見福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11 | 新北市淡水區北投子段595地號 | 4,825.00(1/3) | 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 3,705,592 | 371,000 | 1.被繼承人姓名:顏蒼 2.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停標 |
12 | 新北市淡水區北投子段595-1地號 | 500.00(1/3) | 住宅區 | 885,351 | 89,000 | 1.被繼承人姓名:顏蒼 2.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停標 |
13 | 台北市北投區大業段三小段395地號 | 14.00(1/2) | 第三種住宅區 | 458,752 | 46,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冷(身分證統一編號:A203617359)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停標 |
14 | 新北市淡水區蕃薯寮段雲廣坑頭小段91-6地號 | 2,891.00(1/4) |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 828,907 | 83,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張長居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停標 |
15 | 新北市淡水區興福寮段301地號 | 2,645.00(1/1) | 國家公園區 | 1,516,749 | 152,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高朝枝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停標 |
16 | 新北市淡水區興福寮段301-1地號 | 42.00(1/1) | 國家公園區 | 22,364 | 3,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高朝枝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停標 |
17 | 台北市文山區木柵段二小段599地號 | 51.00(1/1) | 第三種住宅區 | 2,590,310 | 260,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吳景禧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18 | 北市信義區三興段三小段83地號 | 2.00(2/8) | 第三種住宅區 | 50,790 | 6,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劉蕭理(身分證統一編號:A202534315、出生日期:民前8年3月12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停標 |
19 | 台北市信義區三興段三小段94-1地號 | 19.00(2/8) | 第三種住宅區 | 482,509 | 49,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劉蕭理(身分證統一編號:A202534315、出生日期:民前8年3月12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停標 |
20 | 台北市信義區三興段三小段94-2地號 | 9.00(2/8) |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 228,557 | 23,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劉蕭理(身分證統一編號:A202534315、出生日期:民前8年3月12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據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本標的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停標 |
21 | 台北市信義區三興段三小段107地號 | 51.00(2/8) | 第三種住宅區 | 1,295,155 | 130,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劉蕭理(身分證統一編號:A202534315、出生日期:民前8年3月12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停標 |
22 | 台北市信義區三興段三小段118地號 | 200.00(2/8) |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 5,079,040 | 508,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劉蕭理(身分證統一編號:A202534315、出生日期:民前8年3月12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據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本標的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停標 |
23 | 台北市信義區三興段三小段174地號 | 5.00(6/24) |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 126,976 | 13,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劉蕭理(身分證統一編號:A202534315、出生日期:民前8年3月12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據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本標的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停標 |
24 | 台北市萬華區莒光段二小段437地號 | 24.00(1/2) |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 968,294 | 97,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黃王北婆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據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本標的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停標 |
25 | 新北市三芝區土地公埔段土地公埔小段218-3地號 | 1,397.00(1/1) |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 1,487,749 | 149,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友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26 | 新北市永和區安樂段584地號 | 3.87(1/1) | 住宅區 | 399,458 | 40,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王廖金寶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27 | 新北市三芝區土地公埔段埔尾小段123-2地號 | 73.00(1/3) | 山坡地保育區(交通用地) | 25,910 | 3,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陳葉蜂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停標 |
28 | 新北市三芝區土地公埔段埔尾小段125-1地號 | 242.00(1/3) | 山坡地保育區(交通用地) | 85,910 | 9,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陳葉蜂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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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新北市三芝區土地公埔段埔尾小段126-1地號 | 107.00(1/3) | 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 | 61,364 | 7,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陳葉蜂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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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新北市三芝區土地公埔段埔尾小段126-3地號 | 74.00(1/3) |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 26,273 | 3,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陳葉蜂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停標 |
31 | 新北市三芝區土地公埔段埔尾小段127-1地號 | 58.00(1/3) | 山坡地保育區(交通用地) | 20,586 | 3,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陳葉蜂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停標 |
32 | 新北市三芝區北新庄子段菜公坑小段316-2地號 | 126.00(1/1) | 山坡地保育區(交通用地) | 77,414 | 8,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盧宗炮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33 | 新北市三芝區北新庄子段菜公坑小段323-1地號 | 29.00(1/1) | 山坡地保育區(交通用地) | 17,818 | 2,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盧宗炮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34 | 新北市三芝區北新庄子段菜公坑小段355-1地號 | 194.00(1/1) | 山坡地保育區(交通用地) | 119,194 | 12,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盧宗炮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35 | 新北市三芝區北新庄子段菜公坑小段355-3地號 | 233.00(1/1) | 山坡地保育區(交通用地) | 143,155 | 15,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盧宗炮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36 | 新北市三芝區北新庄子段菜公坑小段356-1地號 | 402.00(1/1) | 山坡地保育區(交通用地) | 246,989 | 25,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盧宗炮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37 | 新北市三芝區北新庄子段菜公坑小段356-3地號 | 190.00(1/1) | 山坡地保育區(交通用地) | 116,736 | 12,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盧宗炮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38 | 新北市三芝區北新庄子段菜公坑小段357-2地號 | 252.00(1/1) | 山坡地保育區(交通用地) | 154,829 | 16,000 | 1.被繼承人姓名:盧宗炮 2.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39 | 新北市三芝區北新庄子段菜公坑小段358-1地號 | 407.00(1/1) | 山坡地保育區(交通用地) | 250,061 | 26,000 | 1.被繼承人姓名:盧宗炮 2.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40 | 新北市三芝區北新庄子段菜公坑小段368-1地號 | 301.00(1/1) | 山坡地保育區(交通用地) | 184,934 | 19,000 | 1.被繼承人姓名:盧宗炮 2.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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