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售不動產資訊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 ||||||
| 招標公告 | ||||||
|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105年度第101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 | ||||||
| 公告日期:105-01-25 | ||||||
| 開標日期:105-02-24 | ||||||
| 標號 | 不動產標示 | 面積(平方公尺) |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 原列標底價(元) | 備註 | |
| 1 | 台北市士林區海光段二小段647地號 | 45.00 (1/10) | 第三種住宅區 | 434,880 | 1. 被繼承人姓名:郭明貴(身分證統一編號:Y100182374、出生日期:民國29年11月18日)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2 | 台北市士林區海光段二小段648地號 | 13.00(1/10) |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 157,040 | 1. 被繼承人姓名:郭明貴(身分證統一編號:Y100182374、出生日期:民國29年11月18日)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3 | 台北市士林區永平段三小段324地號 | 58.00 (1/1) |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 3,979,264 | 1. 被繼承人姓名:陳阿嚴(身分證統一編號:C100322684、出生日期:民前11年4月3日)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4 | 台北市大安區龍泉段三小段449-1地號 | 10.00 (1/24) |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 122,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潘淼源(身分證統一編號:K100858702、出生日期:民國35年8月10日)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5 | 台北市大同區延平段一小段58地號 | 137.00(2/156) | 第三種商業區 | 3,975,240 | 1. 被繼承人姓名:陳秀英(身分證字號:A202015066出生日期:民國6年10月9日) | |
| 台北市大同區延平段一小段62地號 | 102.00(2/156) | 第三種商業區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台北市大同區延平段一小段63地號 | 103.00(2/156) | 第三種商業區及特定專用區(供一般商業使用)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台北市大同區延平段一小段64地號 | 101.00(2/156) | 第三種商業區及特定專用區(供一般商業使用)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台北市大同區延平段一小段65地號 | 101.00(2/156) | 第三種商業區及特定專用區(供一般商業使用)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台北市大同區延平段一小段66地號 | 103.00(2/156) | 特定專用區(供一般商業使用)及第三種商業區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台北市大同區延平段一小段67地號 | 85.00(2/156) | 特定專用區(供一般商業使用) | 7. 建物門牌號碼: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二段255號地下1樓。 | |||
| 台北市大同區延平段一小段72地號 | 24.00(2/156) | 特定專用區(供一般商業使用) | ||||
| 台北市大同區延平段一小段72-1地號 | 11.00(2/156) |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 ||||
| 台北市大同區延平段一小段73地號 | 148.00(2/156) | 特定專用區(供一般商業使用) | ||||
| 台北市大同區延平段一小段73-1地號 | 43.00(2/156) |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 ||||
| 台北市大同區延平段一小段74地號 | 109.00(2/156) | 第三種商業區及特定專用區(供一般商業使用) | ||||
| 台北市大同區延平段一小段74-1地號 | 25.00(2/156) |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 ||||
| 台北市大同區延平段一小段75地號 | 83.00(2/156) | 第三種商業區 | ||||
| 台北市大同區延平段一小段75-1地號 | 12.00(2/156) |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 ||||
| 台北市大同區延平段一小段76地號 | 104.00(2/156) | 第三種商業區 | ||||
| 台北市大同區延平段一小段76-1地號 | 12.00(2/156) |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 ||||
| 台北市大同區延平段一小段77地號 | 131.00(2/156) | 第三種商業區 | ||||
| 台北市大同區延平段一小段77-1地號 | 13.00(2/156) |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 ||||
| 台北市大同區延平段一小段78地號 | 21.00(2/156) | 第三種商業區 | ||||
| 台北市大同區延平段一小段78-1地號 | 2.00(2/156) |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 ||||
| 台北市大同區延平段一小段79地號 | 110.00(2/156) | 第三種商業區 | ||||
| 台北市大同區延平段一小段79-1地號 | 10.00(2/156) |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 ||||
| 台北市大同區延平段一小段80地號 | 175.00(2/156) | 第三種商業區 | ||||
| 台北市大同區延平段一小段80-1地號 | 17.00(2/156) |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 ||||
| 台北市大同區延平段一小段2617建號 | 1648.95(341/10000) | |||||
| 6 | 台北市中山區長春段一小段329地號 | 9.00(1/4) |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 367,488 | 1. 被繼承人姓名:張如壎(身分證統一編號:A102381036、出生日期:民國38年11月25日)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7 | 台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一小段552地號 | 10.00(1/2) |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 793,600 | 1. 被繼承人姓名:陳清江(身分證統一編號:A100615100、出生日期:民國23年7月5日)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 ||||||
| 9 | 台北市南港區玉成段五小段519地號 | 40.00(4/12) |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 1,570,134 | 1. 被繼承人姓名:張潭(身分證統一編號:A100631872)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10 | 台北市南港區新光段二小段194地號 | 156.00(1/576) |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 36,169 | 1. 被繼承人姓名:王金發(身分證統一編號:A102585043、出生日期:民國1年7月3日)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12 | 台北市南港區新光段二小段194-5地號 | 133.00 (1/576) |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 33,471 | 1. 被繼承人姓名:王金發(身分證統一編號:A102585043、出生日期:民國1年7月3日)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13 | 台北市南港區新光段二小段194-7地號 | 34.00 (1/576) |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 7,907 | 1. 被繼承人姓名:王金發。(身分證統一編號:A102585043、出生日期:民國1年7月3日)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14 | 台北市南港區新光段二小段194-8地號 | 55.00 (1/576) |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 6,369 | 1. 被繼承人姓名:王金發(身分證統一編號:A102585043、出生日期:民國1年7月3日)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15 | 台北市萬華區萬大段二小段42地號 | 11.00(1/1) |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 872,960 | 1. 被繼承人姓名:周景堂(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170848)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16 | 新北市五股區五股段600地號 | 29.13 (1/180) | 機關用地 | 6,307 |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張美珠(身分證統一編號:E200361756、出生日期:民前4年11月26日)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17 | 台北市內湖區碧湖段二小段27-2地號 | 2.00 (1/1) | 第三種住宅區 | 142,336 | 1. 被繼承人姓名:杜詹二妹。(身分證統一編號:F201486431、出生日期:民國4年4月5日)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18 | 台北市內湖區大湖段一小段229地號 | 29.00(1/5) | 保護區 | 15,145 | 1. 被繼承人姓名:林維崑(身分證統一編號:F101483232、出生日期:民國12年6月9日)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19 | 台北市北投區文林段三小段441地號 | 186.00 (1/24) |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 1,357,800 | 1. 被繼承人姓名:魏王瓊華。(身分證統一編號:Y200537308)、魏榮茂。(身分證統一編號:Y100747311、出生日期:民國3年9月16日)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20 | 台北市北投區大業段三小段395地號 | 14.00(1/2) | 第三種住宅區 | 716,800 |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冷(身分證統一編號:A203617359)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21 | 新北市石門區下角段小坑小段90地號 | 868.00 (1/6) | 農業區 | 129,624 | 1. 被繼承人姓名:何阿秋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22 | 新北市石門區下角段小坑小段271地號 | 27292.00(1/8) | 山坡地保育區 | 1,257,615 | 1. 被繼承人姓名:何阿秋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23 | 新北市石門區下角段小坑小段271-3地號 | 920.00 (1/8) | 農業區 | 66,240 | 1. 被繼承人姓名:何阿秋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24 | 新北市石門區下角段阿里荖小段223-10地號 | 14.00 (1/7) | 住宅區 | 6,784 | 1. 被繼承人姓名:李山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25 | 新北市石門區老梅段尖山湖小段65-1地號 | 1266.00 (1/12) | 國家公園區 | 43,888 | 1. 被繼承人姓名:江溪生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26 | 新北市石門區老梅段尖山湖小段66地號 | 655.00 (1/12) | 國家公園區 | 22,706 | 1. 被繼承人姓名:江溪生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27 | 新北市石門區老梅段尖山湖小段67地號 | 1237.00 (1/12) | 國家公園區 | 42,882 | 1. 被繼承人姓名:江溪生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30 | 新北市泰山區大窠坑段大窠坑小段316地號 | 2958.00 (1/1) | 保護區 | 6,057,984 |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毝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31 | 新北市三芝區土地公埔段埔尾小段127-2地號 | 29.00(1/3) | 山坡地保育區(交通用地) | 16,091 | 1. 被繼承人姓名:陳葉蜂(1/3)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32 | 新北市淡水區北投子段115地號 | 3050.00(1/20) | 住宅區 | 1,093,120 | 1. 被繼承人姓名:白論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33 | 新北市淡水區北投子段116地號 | 1062.00(1/20) | 住宅區 | 380,621 | 1. 被繼承人姓名:白論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34 | 新北市淡水區水梘頭段瓦磘坑小段113地號 | 475.00 (116/900) | 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 | 396,706 | 1. 被繼承人姓名:李五湖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35 | 新北市淡水區水梘頭段瓦磘坑小段183地號 | 364.00 (116/900) |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 135,130 | 1. 被繼承人姓名:李五湖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 ||||||
| 36 | 新北市淡水區頂圭柔山段樁子林小段26-1地號 | 330.00 (12/432) | 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 45,483 | 1. 被繼承人姓名:李五湖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 ||||||
| 37 | 新北市淡水區頂圭柔山段樁子林小段30-1地號 | 951.00 (52/216) |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 309,454 | 1. 被繼承人姓名:李五湖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38 | 新北市淡水區林子段729-5地號 | 138.00(1/28) |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 8,330 | 1. 被繼承人姓名:王仁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 ||||||
| 39 | 新北市淡水區林子段729-8地號 | 29.00 (1/28) |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 1,758 | 1. 被繼承人姓名:王仁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 ||||||
| 40 | 新北市淡水區灰磘子段番子田小段75-1地號 | 31.00 (1/1) | 特定農業區(交通用地) | 65,075 | 1. 被繼承人姓名:王魏氏綢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41 | 新北市新店區直潭段過橋坑小段4地號 | 436.00 (2/3) | 保安保護區 | 133,941 | 1. 被繼承人姓名:劉玉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42 | 新北市新店區直潭段過橋坑小段24-1地號 | 1797.00 (4/6) | 保護區 | 552,038 | 1. 被繼承人姓名:劉玉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43 | 新北市新店區直潭段過橋坑小段24-3地號 | 2,126.00 (4/6) | 保護區 | 1,269,928 | 1. 被繼承人姓名:劉玉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44 | 新北市新店區青潭段楣子寮小段95-2地號 | 719.00 (1/2) | 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 791,475 | 1. 被繼承人姓名:謝雲山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 45 | 新北市新店區青潭段楣子寮小段97-21地號 | 267.00 (1/2) | 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 | 601,498 | 1. 被繼承人姓名:謝雲山 | |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 ||||||
|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 ||||||
|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
|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 ||||||
|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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