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繼承標售不動產招標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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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分公司

公告日期:

109-04-01

開標日期:

109-05-05

投標公告: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南區 分署委託 109 年度第 52 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

標號1: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馬公市山水東段049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35.17(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455,83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刊。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標號土地地上有三七五租約。

標號2: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馬公市山水東段049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210.65(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646,48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6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刊。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標號土地地上有三七五租約。

標號3: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湖西鄉成功北段076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39.03(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517,46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聰。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4: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湖西鄉湖西南段235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29.34(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988,16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蔡李瀾。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5: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湖西鄉林投北段023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01.01(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625,05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呂兒。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6: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馬公市四維段148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95.55(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579,97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5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池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7: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馬公市北極段121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9.94(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912,50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家睦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8: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馬公市北極段121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6.52(持分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200,27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許技生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件謄本一般註記事項載有:「保持證馬字11226號」。

標號9: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馬公市興崁段090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04.98(持分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15,22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盖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件謄本一般註記事項載有:「保持證馬字21220號」。

標號10: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馬公市東衛段004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17.55(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918,61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呂清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標號土地地上有三七五租約。

標號11: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馬公市烏崁新段005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29.3(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749,81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7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黃縮寶(身分證統一編號:X200009004,出生日期:民國020年11月18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12: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馬公市烏崁新段007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22.93(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718,98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黃縮寶(身分證統一編號:X200009004,出生日期:民國020年11月18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13: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湖西鄉太武西段039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35.17(持分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672,86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聰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件謄本一般註記事項載有:「保持證湖字23074號」。

標號14: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湖西鄉太武西段039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35.17(持分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672,86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曲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15: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湖西鄉白坑段042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08.43(持分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23,37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辛鐵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16: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湖西鄉白坑段042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08.43(持分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23,37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辛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17: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湖西鄉湖西南段007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8(持分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58,5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盧拔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18: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白沙鄉中屯新段084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8.47(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交通用地

標售底價(元):

53,85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鄭田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19: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白沙鄉中屯新段084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88.42(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543,78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鄭田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20: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白沙鄉中屯新段146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78.4(持分3/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548,68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鄭用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件謄本一般註記事項載有:「保持證白字20861號」。

標號21: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白沙鄉中屯新段146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78.4(持分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182,90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鄭陶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22: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白沙鄉中屯新段146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26.04(持分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218,51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鄭田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件謄本一般註記事項載有:「保持證白字20862號」。

標號23: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白沙鄉中屯新段146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26.04(持分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218,51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鄭振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24: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白沙鄉中屯新段146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26.04(持分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218,51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鄭茂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25: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白沙鄉中屯新段147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6.84(持分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交通用地

標售底價(元):

25,95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鄭田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26: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白沙鄉中屯新段147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6.84(持分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交通用地

標售底價(元):

25,95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鄭振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27: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白沙鄉中屯新段147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6.84(持分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交通用地

標售底價(元):

25,95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鄭茂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28: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白沙鄉講美段0591地號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白沙鄉講美段0080建號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白沙鄉講美段059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56.48(持分2/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白沙鄉講美段0080建號

面積(平方公尺): 126.88(持分2/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標售底價(元):

356,89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巡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29: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白沙鄉講美段0850地號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白沙鄉講美段0106建號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白沙鄉講美段085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12.01(持分6/1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白沙鄉講美段0106建號

面積(平方公尺): 110.18(持分6/1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標售底價(元):

414,02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獅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30: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白沙鄉講美段0850地號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白沙鄉講美段0106建號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白沙鄉講美段085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12.01(持分1/1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白沙鄉講美段0106建號

面積(平方公尺): 110.18(持分1/1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標售底價(元):

69,00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贊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31: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西嶼鄉內垵三段111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69.27(持分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403,92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薛新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之所有負擔。

標號32: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西嶼鄉外垵二段121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75.26(持分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280,41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許金𨥁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之95建號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33: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西嶼鄉二崁南段037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50.66(持分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203,39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許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件謄本一般註記事項載有:「保持證第11493號」。

標號34: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望安鄉望安段1278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218(持分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207,1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創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35: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望安鄉望安段1278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218(持分1/3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12,93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美雲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36: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望安鄉花宅段1162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257(持分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145,63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葉波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件謄本一般註記事項載有:「保持證望字第13837號」。

標號37:

不動產標示: 澎湖縣望安鄉花宅段2318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330(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30,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園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備註:如對開標資訊尚有疑問,請電洽:07-335-1278 分機27 台灣金服謝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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