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繼承標售不動產未標脫資訊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北部總公司

公告日期:

109-02-14

開標日期:

109-03-17

未標脫清冊: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北區 分署委託 109 年度第 301 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

標號1: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八德區竹園段028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761.41(42/156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1,033,07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鍾仁芳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2: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八德區竹園段029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4549.36(42/156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533,18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5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鍾仁芳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3: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後庄段154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550(462/277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64,57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姜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4: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後庄段154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60(462/277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1,67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姜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5: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後庄段154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90(110/3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724,17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姜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之登記謄本其他登記事項欄載明「有三七五租約」,承租人有優先承買權;又本案土地係標售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共有人有次優先承買權。另倘承租人未主張優先承買權,得標人或其他優先承買人應繼受該三七五租約。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6: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後庄段154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30(462/277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4,57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姜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7: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後庄段155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439(110/3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319,07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3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姜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之登記謄本其他登記事項欄載明「有三七五租約」,承租人有優先承買權;又本案土地係標售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共有人有次優先承買權。另倘承租人未主張優先承買權,得標人或其他優先承買人應繼受該三七五租約。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8: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後庄段155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494(462/277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62,25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姜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9: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新屋段後湖小段157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21(7/9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30,79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徐明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10: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新屋段後湖小段157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54(7/9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15,63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徐明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11: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新屋段後湖小段175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48(1/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152,95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徐明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12: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新屋段後湖小段175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823(1/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2,357,49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3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徐明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14: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新屋段後湖小段213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14(20/9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166,72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徐明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15: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大牛欄段大牛欄小段157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343(4/16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1,564,98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5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葉騰枝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地上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8.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5棟(建號48-52),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標號16: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吉祥段015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6845.65(50/54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452,34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羅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17: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吉祥段015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6845.65(13/162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9,20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羅新福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18: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吉祥段015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6845.65(21/108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95,00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羅集滿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19: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吉祥段015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6845.65(13/162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9,20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羅新玉(身分證統一編號:H102207578 、出生日期:民國5年9月23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20: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吉祥段015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6845.65(205/54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854,57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8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羅醮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21: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吉祥段015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98.6(50/54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6,82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羅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22: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吉祥段015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98.6(13/162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32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32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羅新福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23: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吉祥段015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98.6(21/108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5,62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63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羅集滿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24: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吉祥段015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98.6(13/162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32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32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羅新玉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25: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吉祥段015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98.6(305/54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63,56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羅醮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26: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楊梅區二重溪段0188-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51(3/13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綠地用地

標售底價(元):

85,04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高阿炳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28: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楊梅區二重溪段019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782(3/13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87,12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高阿炳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29: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楊梅區二重溪段0192-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095(3/13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00,2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高阿炳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30: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楊梅區二重溪段0046-000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8(1/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商業區

標售底價(元):

241,83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莊蕭連嬌(身分證統一編號:F201545793、出生日期:民前1年7月16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31: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楊梅區二重溪段0047-000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16(1/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商業區

標售底價(元):

779,36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莊蕭連嬌(身分證統一編號:F201545793、出生日期:民前1年7月16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32: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楊梅區二重溪段0163-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78(1/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乙種工業區

標售底價(元):

349,72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莊蕭連嬌(身分證統一編號:F201545793、出生日期:民前1年7月16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36: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新屋區後庄段0218-000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6(110/3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39,03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姜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備註:如對標售資訊尚有疑問,請電洽台灣金服:02-8771-1168 分機2133 薛小姐 或 分機2130 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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