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繼承標售不動產未標脫資訊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南部分公司

公告日期:

107-09-21

開標日期:

107-10-23

未標脫清冊: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南區 分署委託 107 年度第 33 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

標號1: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鳳山區五甲段0432-000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84,013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沈苓(身分證統一編號:S100024408號、出生日期: 民國014年08月08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2: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鳳山區鳳山段縣口小段0381-003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67(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二之五種商業區

原列標底價(元):

3,608,269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謝梁左。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3: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鳳山區鳳山段縣口小段0381-004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4(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二之五種商業區

原列標底價(元):

950,682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謝梁左。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4: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鳳山區鳳山段縣口小段0010-001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225,28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紀伯欽。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5: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鳳山區竹子腳段0182-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之一種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140,851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林綴(身分證統一編號:S200155660號、出生日期: 民國004年03月20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7: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鳳山區竹子腳段0349-015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3(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之一種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453,646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東發(身分證統一編號:S100053016號、出生日期: 民國004年07月02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8: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鳳山區竹子腳段0349-016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1(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之一種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1,488,845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東發(身分證統一編號:S100053016號、出生日期: 民國004年07月02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依登記謄本記載,與同段349-139地號同為同段10600建號使用執照之建築基地。該建號建物為第三人所有,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9: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鳳山區竹子腳段0349-017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3(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之一種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422,758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東發(身分證統一編號:S100053016號、出生日期: 民國004年07月02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1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鳳山區竹子腳段0349-018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5(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459,52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東發(身分證統一編號:S100053016號、出生日期: 民國004年07月02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11: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鳳山區竹子腳段0349-029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6(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之一種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1,029,325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東發(身分證統一編號:S100053016號、出生日期: 民國004年07月02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12: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鳳山區鳳山段縣口小段0222-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503,808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劉文蘭。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13: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鳳山區鳳山段縣口小段0324-000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211,968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天宋。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14: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鳳山區鳳山段縣口小段0093-000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4(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695,744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許王朱鶯。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15: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鳳山區鳳山段縣口小段0157-000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0(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208,32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徐端雲。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16: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鳳山區鳳山段縣口小段0092-004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5(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二之五種商業區

原列標底價(元):

945,28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謝梁左。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17: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鳳山區鳳山段縣口小段0092-004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二之五種商業區

原列標底價(元):

27,008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謝梁左。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18: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鳳山區鳳山段縣口小段0092-004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二之五種商業區

原列標底價(元):

27,008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謝梁左。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19: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鳳山區鳳山段縣口小段0381-002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6(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二之五種商業區

原列標底價(元):

972,288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謝梁左(身分證統一編號:S200005683號)。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2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鳳山區鳳山段縣口小段0381-002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6(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二之五種商業區

原列標底價(元):

702,208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謝梁左。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一般註記事項:法定空地0.0014公頃。

標號21: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鳳山區鳳山段縣口小段0381-004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8(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二之五種商業區

原列標底價(元):

1,026,304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謝梁左。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22: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鳳山區鳳山段縣口小段0381-008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5(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二之五種商業區

原列標底價(元):

405,12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謝梁左(身分證統一編號:S200005683號)。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24: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鳳山區道爺廍段下菜園小段0014-0041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22(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之一種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511,104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金波(身分證統一編號:S100198378號、出生日期: 民國017年06月12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之所有負擔。

標號26: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鳳山區新庄子段0196-000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0(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2,062,2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鄭國雄。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27: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鳳山區鳳山段縣口小段038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37(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二之五種商業區

原列標底價(元):

5,781,4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謝梁左。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權狀註記事項鳳山段縣口小段1222建號之建築基地地號;權狀註記事項鳳山段縣口小段1223建號之建築基地地號;權狀註記事項鳳山段縣口小段1224建號之建築基地地號。

標號28: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鳳山區鳳山段縣口小段0381-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7(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二之五種商業區

原列標底價(元):

1,139,4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謝梁左。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權狀註記事項鳳山段縣口小段1222建號之建築基地地號;權狀註記事項鳳山段縣口小段1223建號之建築基地地號。

標號29: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鳳山區鳳山段縣口小段0381-002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7(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二之五種商業區

原列標底價(元):

717,4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謝梁左。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一般註記事項:內有法定空地0.0014公頃。

標號3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鳳山區鳳山段大老衙小段0002-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56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廖玉英(身分證統一編號:S200494180,出生日期:民國010年01月01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31: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鳳山區鳳山段火房口小段0320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70(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二之五種商業區

原列標底價(元):

6,18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天賜。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臨時典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之所有負擔。

標號32: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鳳山區新甲段1200-001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287,2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定位(身分證統一編號:E102504408,出生日期:民國008年05月28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33: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鳳山區新甲段1200-000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7(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610,3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定位(身分證統一編號:E102504408,出生日期:民國008年05月28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34: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鳳山區新甲段1200-000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04(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7,323,6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定位(身分證統一編號:E102504408,出生日期:民國008年05月28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35: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鳳山區五甲段1540-006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之一種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82,6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光輝(身分證統一編號:E102045664,出生日期:民國045年08月16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36: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鳳山區五甲段1208-004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29,6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雲森(身分證統一編號:C100177072,出生日期:民國016年04月16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37: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鳳山區道爺廍段下菜園小段0058-000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3(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之一種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1,247,4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達(身分證統一編號:S100200211,出生日期:民國008年05月05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備註:如對開標資訊尚有疑問,請電洽:07-335-1278 分機17 台灣金服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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