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繼承標售不動產未標脫資訊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中部分公司

公告日期:

107-01-29

開標日期:

107-03-01

未標脫清冊: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中區 分署委託 107 年度第 102 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

標號1:

不動產標示: 臺中市新社區新中段031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27.64(2/1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81,58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徐阿對。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不點交。

標號2:

不動產標示: 臺中市梧棲區信義段091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47(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278,47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路。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3:

不動產標示: 臺中市清水區頂湳段047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26.47(1/9)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110,81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心匏。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4:

不動產標示: 臺中市清水區鰲峰段066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1(8/3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四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28,05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周心匏。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5:

不動產標示: 臺中市大甲區中山段095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23.27(2/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標售底價(元):

2,941,85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9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聰良。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6:

不動產標示: 臺中市大甲區中山段096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0.88(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標售底價(元):

26,35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燈科。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7:

不動產標示: 臺中市大肚區大東段049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6.89(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322,45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傳。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8:

不動產標示: 臺中市大肚區大東段0490-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11(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標售底價(元):

17,00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傳。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9:

不動產標示: 臺中市太平區車籠埔段黃竹坑小段0017-012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288(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森林區林業用地

標售底價(元):

1,317,88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3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湯阿允。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10:

不動產標示: 臺中市太平區坪林段003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47.94(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97,52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賴瑞良。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不點交。

標號11:

不動產標示: 臺中市霧峰區南勢東段053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0.86(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交通用地

標售底價(元):

35,79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錦清。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13:

不動產標示: 臺中市外埔區下土城段046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58.82(3/1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交通用地

標售底價(元):

166,90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列。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14:

不動產標示: 臺中市外埔區下土城段048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08.4(3/1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交通用地

標售底價(元):

255,46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列。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15:

不動產標示: 臺中市外埔區下土城段050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6(3/1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交通用地

標售底價(元):

9,12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12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列。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16:

不動產標示: 臺中市外埔區下土城段051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2(3/1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交通用地

標售底價(元):

8,10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11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列。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17:

不動產標示: 臺中市東勢區仙師段093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0.66(8/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標售底價(元):

3,88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89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辛妹。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18:

不動產標示: 臺中市東勢區仙師段096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0.93(8/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594,27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辛妹。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19:

不動產標示: 臺中市東勢區仙師段096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2.36(8/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367,17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辛妹。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20:

不動產標示: 臺中市東勢區仙師段096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53.12(8/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標售底價(元):

901,57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氏辛妹。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21:

不動產標示: 臺中市東勢區仙師段096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02(8/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1,89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氏辛妹。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22:

不動產標示: 臺中市烏日區便行段064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15.74(4/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155,09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居力。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23:

不動產標示: 臺中市神岡區圳堵段0354-000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8(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綠地

標售底價(元):

203,84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乾榮。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24:

不動產標示: 臺中市神岡區圳堵段0354-000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1(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標售底價(元):

371,28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乾榮。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25:

不動產標示: 臺中市神岡區圳堵段0354-000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312(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行水區

標售底價(元):

2,466,56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4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乾榮。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26:

不動產標示: 臺中市神岡區圳堵段0354-000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26(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424,88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乾榮。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27:

不動產標示: 臺中市神岡區圳堵段0354-000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69(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行水區

標售底價(元):

505,72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乾榮。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28:

不動產標示: 臺中市神岡區圳堵段0354-000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1(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95,88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乾榮。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29:

不動產標示: 臺中市神岡區十五庄段021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9.06(7/5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219,78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戊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30:

不動產標示: 臺中市清水區鰲峰段001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7(1/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標售底價(元):

70,05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蔡謀源。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31:

不動產標示: 臺中市清水區鰲峰段008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66(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標售底價(元):

2,788,8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7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老尖。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32:

不動產標示: 臺中市清水區鰲峰段008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14(3/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標售底價(元):

5,887,5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8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徐泉。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33:

不動產標示: 臺中市清水區鰲峰段018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4(1/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標售底價(元):

336,25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傳明。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34:

不動產標示: 臺中市清水區鰲峰段018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6(1/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標售底價(元):

72,70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傳明。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35:

不動產標示: 臺中市清水區鰲峰段019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3(1/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標售底價(元):

371,52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高水玉。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36:

不動產標示: 臺中市清水區鰲峰段020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4(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標售底價(元):

172,8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高水玉。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37:

不動產標示: 臺中市清水區鰲峰段020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1(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標售底價(元):

411,6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蔡謀源。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38:

不動產標示: 臺中市清水區鰲峰段028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05(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標售底價(元):

3,280,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2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茂忠。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39:

不動產標示: 臺中市清水區鰲峰段032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17(10/2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標售底價(元):

1,946,88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9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徐江海。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標號40:

不動產標示: 臺中市清水區鰲峰段041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2(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標售底價(元):

76,56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楊讚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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